林藏听到有人说那束百合是999支,于是走过去仔细读上面的字,“惟吾挚爱,一路走好。”卡片上的落款是“余锦溪”。
林藏环视四周一圈,没有发现那人的身影,不禁悲从中来,人都没了,十几年同床共枕的情分都不足以让他来送爱人最后一程吗?
葬礼结束后,林藏跟随着众人一起往外走,还没出墓园大门,他就迫不及待地点了根烟,大口大口猛吸起来。他突然想起上一次这么痛快地吞云吐雾,还是和程子笙一起。
于是林藏又逆着人流折了回去,再次来到程子笙的墓碑前。所有人都走光了,他静静蹲下身,郑重地点了根烟,吸了两口后,把烟插在了墓前的泥土里,然后看着微弱的火光把烟一寸寸烧尽。
像是完成了某种独属于他和程子笙的仪式,完成了最后的告别,林藏慢慢站起身,甩了甩麻木的双腿,准备离开墓园。
没走出几步,就看到一行人浩浩荡荡地朝这边走来,为首的是个戴着墨镜的中年男人,气质非凡,穿着出众,没看错的话,那人正是余锦溪。
余锦溪带着十来个助手和保镖,在程子笙的墓前站了四十分钟,一动未动,一句话都没说。临走前,他从怀里掏出一条纯白的手绢,擦拭墨镜掩盖下的眼角。
林藏一直坐在不远处的草地上,掐着手表算时间,他要看看这个男人最终愿意花多少时间凭吊此生唯一的挚爱。
余锦溪离开的时候,林藏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冲上前去想要和他说几句话。
他身边的人自然不会允许陌生人随意接近,门板子似的保镖拦住了林藏的去路,林藏朝余锦溪大喊:“我是他的朋友,我有话要对你说。”
玉树临风的男人身形一滞,怔愣片刻,挥手示意保镖们撤下,林藏顺利来到了他的对面。
两人面对面,无需自我介绍,没有多余的寒暄,此生唯一的一次对话,是为了一个已经逝去的男人。
“他说,他有一个爱人,一个很爱很爱的人,爱了十三年,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爱得死去活来。”
“他心里有无数的愿望,他想和他的爱人手拉手去餐厅吃饭,去影院看一场电影,和他去海岛度假,一起在美国66号公路上漫无目的地一直开车……想和他在阳光下一起做所有愉快的事情。”
“但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我,那个人是谁。”林藏的眼眸又黑又沉,直直望着余锦溪,“你知道是谁吗?”
☆、第七十四章
寒冷的冬天过后,终于等到春暖花开。看守所里已不像先前那么难熬,张和渐渐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如果不是偶尔还有警员和律师过来找他,一次次地提醒他案子还没判,他几乎都要把自己当成这里的正式一员了。
所以当狱警又一次喊出他的临时编号,告诉他外边有人找,他一点也不奇怪,心里只有一股没完没了的厌烦情绪。
反正是个错,反正是自己对不起钟声,反正果汁永远也理解不了他的苦心,既然已经打定主意赎罪,打定主意要将牢底坐穿,判多判少,早判晚判,他都不在意了。
“咣当——”
冰冷坚硬的铁门和铁锁相碰,发出尖锐的金属撞击声,在空旷的会客室里发出震撼的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