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的晚饭,程亦辰做了土豆烧牛腩,蒜蓉粉丝虾和清蒸鲈鱼,加个清炒莴苣,排骨冬瓜汤,再给我盛碗白米饭,香得我立刻把早上的尴尬给忘干净了。
其实这些菜色不会比我之前的生活里吃得高级。年少时跟着那些狐朋狗友,我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天天混迹于各大吃喝玩乐场所,动不动就和牛伺候,帝王蟹三吃,还能去米其林餐厅蹭一蹭。
但我确实没有多少能好好吃一顿家常菜的机会。
在洛杉矶跟LEE一起生活的时候,他的厨艺也不敢恭维,加上工作太忙,我们大多是靠外出觅食和叫外卖来维持生活,而美国人的中餐口味也乏善可陈,无非蒸饺,麻婆豆腐,左宗棠鸡。
程亦辰是我遇到的第一个,也是最讲究家常三餐的人。
他不仅都会保证餐桌上有肉有鱼有蔬菜,在这上班族都是牛奶面包解决早餐的时代,他还会早起煮粥,煎蛋,准备小菜。
一开始我觉得这太罗嗦太浪费时间了,睡到最后一刻在路上啃面包不好吗?边吃披萨边玩游戏不香吗?
然而没几天我就发现自己喜欢上了餐桌上有热腾腾的饭菜等着我的感觉。甚至睡前我会想着明早到底是山药小米粥,还是皮蛋瘦肉粥,会不会是面片汤呢?程亦辰会买油条回来吗?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生活,又慵懒舒适,又令人不安。
好像我自己在被慢慢驯化了一样。
晚餐相安无事,程亦辰周到地给我布菜,也给陆风布菜。坐在我对面像个森然巨兽一般安静进食的陆风突然开口:“我能喝点酒吗?”
我差点一口汤喷在他脸上,程亦辰却习以为常地回应:“可以,但只能一罐啤酒,多了不行哦。”
于是陆风起身去厨房开冰箱拿啤酒,步伐像是还有那么点雀跃。
说到驯化,陆风才真正是被驯化了的吧!
吃过饭,程亦辰突然说:“小竟,我有东西给你。”
“啊?”
他从房里拿出一个盒子,捧到我面前打开:“你看,喜欢吗?”
看到yeezy的包装盒的时候我就已经很惊讶了,打开的时候我更惊讶。
这款鞋子在还没正式发售的时候,我就很想要了,但回国后一来根本抢不到,二来没钱,黄牛二手是想也不要想的,炒得天价。
他谨慎地打量我的表情:“你说过想要这鞋子。”
我迫不及待地拿出来看了看,左右端详:“是我的尺码!”
他笑道:“当然啊,就是给你买的。”
运动鞋是我们年轻人的浪漫,我不可遏制地兴奋了起来:“谢谢辰叔。”
“你喜欢就好了。”
他微笑地看着我,一脸的温柔。
我突然心里软了一下。
程亦辰其实对我很用心,连同他的婆婆妈妈和唠叨都是,就好像是,一个真正的父亲那样。
他是把我当自己的孩子来看吗?
是不是因为他没有孩子?
“之前你说过喜欢这个鞋子,但我看这边专柜都没有货,也不知道上哪儿买,”他说,“就让我儿子在国外买了带回来,年轻人比较了解这个。”
原来他有儿子啊。
我突然有点兴味索然。
“你儿子在国外上班吗?没见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