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惭愧,惭愧。小人虽然惜命,可也太过爱财。明知远离擎天之柱山底就不会再遇到妖魔,但还是得去往那边,卖点小玩意,养家糊口。”
言下之意,就是要去往擎天之柱了。
帐篷里窸窸窣窣的收拾声很快停了,有二三十人从里走出,手脚利落的将帐篷收起,动作干练,显然已经收过千百次。
临子初看了张人致一眼,张人致立刻明白,他道:“我们也要继续赶路,你们想逃命的话,不如求求我家主人,带上你们一起。”
那男子大喜,道:“妖魔畜生最是欺软怕硬,修士一多,就不敢过来吃人。能跟着众位老爷,真乃幸事。”
说完,男子与他商队的其他人牵马,跟在临家庄队伍后头。
只有领头的中年男子,骑马走在前面,陪千晴说话。
千晴随意一扫,就见金家商队的人,身下的马匹各个瘦得露出骨头,走路有气无力,马蹄上还裹着厚厚的棉布,以免走路发出声音。
他觉得有趣,问那中年男子:“大叔,你叫什么名儿?”
男子道:“我叫金奇贵,不过他们都喊我疤脸老四。”
“嗯,看来四叔,你的命很金贵了。”
金奇贵咧开大嘴,说:“称不上,不过家里老母给我起名,确实是这个意思。想来什么东西,都没她家儿子的命金贵。”
千晴看他身上背着的行囊不算大,也没有其他商队那种浩浩荡荡行李装好多马车,好奇地问:“你去擎天之柱,卖些什么?”
“都是些小玩意。前往擎天之柱这条路千难万难,我们商队多是凡人,运太大太重的东西,容易折在半路上。”
“那些小玩意,卖给修士吗?”
“正是,比如一些我们家乡盛产的低阶灵草,可以让炼气女修气色红润,或者身材苗条。再比如护养低阶灵剑的露水,能让剑锋一尘不染。在我们家乡,都是些随处可见的东西,只是擎天之柱的修士平时忙于修炼,没时间采集,就让我金家商队捡了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