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孙大海前世的记忆里,1981年家里发生了三件大事:小勇叔叔从香江回家;西皇城根的老宅子,被政府还了回来;二叔孙卫民离开战场,全家回首都探亲。
是的,被征用了十多年的老宅子,在孙家连续申请了三年以后,终于在1981年春节前,被发还了回来。
其实,孙家在十年特殊时期,被非法征用的房子,事实很清晰,一切手续、证明都很齐全。提交到公安局和房管局的申请,理论上有一个月左右的调查取证时间,就可以批下来,其实就是在走一个标准的审批程序。但是——事情就怕“但是”两个字,问题出现了。
前文说过,当时革委会征用了孙家宅子后,又把隔壁的院子也一起征用了。这套院子和孙家的院子,原本是一个完整的宅基地,后来分别卖给了两家。革委会把这里当成了据点,拆除了两院之间的院墙,并对房屋进行了大的改动,拆掉了几间房,同时又新建了几间。后来又把院子向外扩了,占了一部分公共用地,而且还在当时的公安局和房管局,重新登记了新的门牌号,把私自改建、扩建后的院子,合法化了。
十年特殊时期过去了,国家开始拨乱反正。孙家就向“解决十年特殊时期遗留问题工作组”申请,要求归还被非法征用的私产房。工作组的经办人员仔细研究了实际情况,发现麻烦了,这可怎么处理呀?两套私人产权的院子合二为一了,不但被改动,还多了些面积,和房契、地契都对不上。可这个锅,国家还必须要背。
孙家的申请提交后,迟迟没有得到回应。孙、曹两家本身就有好几个国家干部,外加通过关系,从各个渠道,不断给工作组施压,要求尽快解决。
这是正当的要求,可怎么解决呢?负责处理这件事情的人,在那段时间,每天的头发大把大把地掉,真是愁呀!最后他请示了领导,决定约谈两户房主,由他们之间协商解决,工作组居中协调。
孙家很好说话,让协商就协商呗,只要把老宅子还回来就成。问题出在了另一家身上。
这处房子,原本是辫子国一官员,在辫子国灭亡,全家要往国外跑路时,为其怀孕的外室所买。他的外室在不久后生下一女,因为她和女儿的身份,所以一直深出简居,不和周围的邻居交往。
时过境迁,昔日幼女如今已然年过半百,在嫁人生子后,此院已经空置多年。十年特殊时期,因为她的出身,全家受到迫害,老两口相继离世,只余下一子,被下放改造。
由于那个时期,政府各项工作混乱不堪,各种错记、漏记,甚至没有记录的情况时有发生。再加上联系不便,仅仅是寻找其子的下落,就用了两年多的时间。
功夫不负有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