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开局便筑基

我在农村修个仙 九驰 3351 字 4个月前

‘飞船’在‘桃花庵’的草坪上降落,前来迎接的叶婧见船上下来一位如谪仙一般的美女,以及抱在叶修怀里的叶小宝,顿时愣了一下。

然而,冰雪聪明的叶婧,见那位男童和哥哥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立马就明白了。

这孩子……是叶家的长子长孙啊。

哥哥以前肯定在外面留下什么风流债了,以至于孩子都长这么大了,嫂子才找上门来。

不过,哥哥的眼光是真的爆表啊。这位嫂子,可不比他身边的任何一位美女逊色,尤其是身上那股子若有若无的仙气,绝不是庸脂俗粉能拥有的。

“小宝,这是你姑姑。”叶修将叶小宝递给叶婧,微笑道:“小婧,这是咱叶家的根,我给你们带回来了。”

“姑姑好,我是小宝。”叶小宝是个自来熟的家伙,抱住叶婧的脖颈,亲热地不得了。

“哎哟哎哟,这宝贝真是……太可爱了。”叶婧‘吧唧’在叶小宝脸颊上亲了一口。

兰默农虽然常年隐居深山,但她毕竟是大家闺秀,也在国外留过学,见过大世面,所以落落大方地打招呼:“小婧你好,我是兰默农。一路上听你哥哥多次提起你,果真是个漂亮又有灵气的姑娘,很高兴见到你。”

“嫂子好。我代表全家欢迎你!”叶婧抱着叶小宝,笑靥如花。

看见后面的容九,叶婧也笑吟吟地和好闺蜜打了个招呼。

容九走过来,牵住了她的手。在叶婧耳边悄声道:“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茶中仙’兰默农,是我茶道上的老师。”

容九以前和叶婧说过茶中仙的事迹,这下叶婧更惊诧了。

师父变师娘,这缘分可够奇妙的。

“你们先休息休息,我赶紧去把爸妈请来,这是大喜事,他们肯定高兴坏了。”

“好的,你去吧。”叶修微笑道。

父母一直想抱孙子,生怕他成了仙之后就不结婚生子了,为此担忧了很久。这回可算是得偿所愿。

叶婧抱着叶小宝,飞奔着去父母家了。

兰默农站在院子里,双目紧闭,深深地吸了一口空气。

“凉凉的,有点甜,吸一口,身心都仿佛得到一次洗涤,俗念全消,神清气爽,夫君大人,这就是你说的‘天地灵气’吗?”兰默农问道。

“不错,我的锁灵大阵,锁住了整个五陵山,周围数十里,都是灵气覆盖的范围。”叶修微笑道。

兰默农并没有问灵气是从哪儿来的。聪明的女人都知道,凡是男人没告诉你的,都是不该问的,不该问的就不要问。

先天无垢体遇到灵气,就像鱼儿遇到了水,磁铁遇上金属,瞬间就吸在一块儿了。

她发现,自己的三十六天宫,一百零八穴全部打开,体内宇宙和外界灵气能够自如地交换,而且很容易就形成了一个循环体系。

先天无垢体,开局便筑基。她一天都没修炼,吸了点灵气,就是筑基期仙人了。

这到哪说理去?

只是吸了口灵气,兰默农已经是筑基一层的修士了。连叶修都有点难以置信。

他趁热打铁,潜运神识,往兰默农脑海中灌输了关于修仙的信息。

有功法,有武技,有御剑术,各种灵符的使用方法,以及一些筑基期可掌握的基础法术。甚至如何凝练神识的方法。

这些,就要靠长时期的揣摩,修炼了。

叶修从须弥戒中取出一堆宝物。

一枚晶莹剔透的须弥戒,一柄‘上品法宝’级别的白玉法剑,各种灵符若干张,以及‘平安珏’,丹药若干瓶。

甚至还送了她一枚‘飞碟’。

叶修本来就大气,舍得为女人花钱。对为自己生儿育女的兰仙子,就更加大方了。

他知道兰仙子不差钱,所以也并没有给予世俗标准上的物质补偿,转而用这些仙家宝物来代替。

“谢谢夫君大人,我很喜欢。”兰默农接过这些宝物,在叶修的指导下,用神识在须弥戒上打上烙印,然后将其余宝物收进须弥戒中。

她已是筑基期的修为,须弥戒中的空间开辟地很大了,能盛得下好几个足球场。对于这种随身携带一个储物空间的新鲜感,兰默农太喜欢了。

“我传给你的功法,名唤‘长春功’,你可以每天抽出一定的时间来修炼。你愿意的话,就暂时在五陵山待着,等到有足够的自保能力之后,再回去。如果你执意要回岭南,我可以在无垢山庄内给你布置一个锁灵大阵,然后往其中释放足够的灵气,你就可以时时刻刻修炼了。”

“夫君大人,如果可以,年前你随我回一趟家,和父母有个交代,然后我会待在五陵山,好好修炼的。直到确信自己足以自保以及保护儿子,我才会回去。”

“当然可以,应该陪你回家见见叔叔阿姨的。总要给二老一个交代。”叶修欣然应允。

“谢谢你,夫君大人。”兰仙子望着叶修的眼眸,柔情千斛。

“这样,小宝认祖归宗之后,我还要带你们回一趟申海,一方面要给儿子报上户口,另一方面,公司马上就要放假了,要开个年会,我这个总裁必须出席,到时候带你和小宝过去看看,从小就熏陶熏陶。那以后可都是他的家业。”

“你和小宝去就行了,我就不去了。”兰默农笑了笑。

叶修把全部产业都留给小宝,或者一点都不留给小宝,她都不会说一句话的。那是他们叶家的事,她不会过问,也不会刻意为儿子争取什么。

可以肯定,叶修以后还会有其他孩子,而且并不是她生的。她不想让儿子卷入什么豪门争产的丑闻中,让夫君大人为难。

她有足够的能力让儿子生活地很好,不需要为那五斗米牺牲亲情。

叶修神识强大,而且与兰仙子心意相通,他知道她在想什么。

想起了那句词:浑似姑射真人,天姿灵秀,意气殊高洁。万化参差谁信道,不与群芳同列。

描写的,可不就是兰默农这样的女子吗?

无论将来有多少孩子,叶小宝都是长子长孙,叶修的产业,他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当然,以后这产业未必就会归属于他。这要看孩子们各自擅长的领域。如果叶小宝天生不是经商的料,或者和她母亲一样的性子,与世无争,意气高洁,那就尽管去做自己喜欢的事。

把掌舵权留给更适合的那个孩子,才是更合理的分配方式。

无论如何,叶小宝作为长子,得先往继承人的方向培养。实在不行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