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订婚典礼之前,叶修和兰默农来到中环置地广场买买买。
兰仙子常年隐居深山,物欲其实是很低的。她不想让叶修为她买任何东西。因为,他送她的礼物,哪怕你把全香岛的钱聚集起来,也买不到。
比如说订婚戒指。
哪怕世界上最昂贵的钻戒,能比得上‘须弥戒’吗?
不过,叶修却认为,他们订婚的目的,本就是为了给岳父岳母一个交代,让他们有里有面。那就不妨入乡随俗,人家有的,也不能缺。
须弥戒自然比世上任何戒指都要珍贵,奈何这些凡人不识货啊。还是以世俗的标准来挑比较好。毕竟岳父岳母还要在香岛生活,人言可畏。
反正钱对叶上仙来说,真的就只是数字而已。
单是两界倒腾粮食赚的差价,就足以让他迈进香岛超级富豪的行列。
给孩子他妈买点礼物,算什么?
钻戒,项链,宝石,服饰,鞋子,包包,一通骚操作,毫不手软,兰仙子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买过这么多东西。
“哎呀,过了年,我又要回到山里去生活,买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呢?我又用不上……”
“这些都是为了订婚买的,你就在典礼上穿戴呗,十五分钟换一套,让全香岛的名媛都瞧瞧,兰默农找了一个多么稀罕你的男人……”叶修一本正经地。
“好吧,这样好像也不错。”兰默农莞尔一笑。
两个人一路买过去,几乎把置地广场的奢侈品店都逛了个遍。不过,走进一家米其林餐厅准备吃中饭的时候,居然遇到了熟人。
“默农?”一位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走了过来。
“你好啊,杰克苏。”兰默农礼貌地打了声招呼。
“这人是……”叶修淡淡道。
以他现在的五感六识,空气中一点点气氛的波动,都能敏锐地捕捉到。作为一个雄性生物,他明显感觉到这家伙百分百觊觎自家媳妇许久了。
叶修一笑置之。
一介凡人,对他没有任何威胁。
“他叫苏克杰,大家都习惯叫他的英文名:杰克苏,是我在宾夕法尼亚大学留学时的同学,”兰默农落落大方地介绍道:“克杰你好,这位是我的未婚夫,叶修。”
苏克杰也算是香岛名门之后,家里是经营武馆的,苏克杰的爷爷苏宗堂是洪拳宗师,在香岛武道界赫赫有名,徒子徒孙遍布岛内。势力也很是庞大。
“未婚夫?”苏克杰明显愣了一下。
他刚从国外回来,还不知道兰家的公主已经名花有主。
“对,我们很快就要订婚了。”兰默农斜倚在叶修身上,幸福感仿佛要溢出来。
“请问叶先生……毕业于常春藤的哪所名校?”苏克杰问道。
“东吴大学。”叶修云淡风轻地说道。
“呃……东吴大学……好像也是内地名校了。”
叶修从苏克杰的表情之中察觉到了一丝很隐蔽的轻蔑之意,如果是以前他一定看不出来,可是如今他六识灵敏,对方面部表情任何一个细微的变化都难逃他的法眼。不过,那家伙很善于伪装,很快就换上了笑容。
这人身材很高,大约一米八三八四的样子,如果是以前的叶修毫无疑问在这一项上被碾压,可是现在他186的身高却占据明显的优势。不得不说,俯视别人的感觉真的很美妙啊。
苏克杰一身剪裁得体的阿玛尼西装,鼻梁上架着副价值不菲的玳瑁眼镜,皮肤白皙,相貌俊秀,气质斯文慵懒,一看就出自富贵家庭的熏陶。
“叶先生,幸会。”苏克杰伸出了手,一脸人畜无害的表情。
“幸会。”叶修伸手和他握了握。
苏克杰嘴角微撇,浮上了一抹不易察觉的诡异笑容,他伸出手,掌成虎爪之势,捏住了叶修的手掌,气沉丹田,暗自发劲。以他后天二重劲的修为,如果被抓实了,对方的掌骨非当场碎裂不可。
不过,苏克杰也只是想让他在兰默农面前吃点苦头,丢个大丑,并没有想废掉他,所以只用了一点点暗力。
两个人的手掌辅一接触,叶修就察觉到了他的意图。
这家伙居然是个练家子啊,这一捏的力道恐怕连核桃都能捏碎,如果是常人非屁滚尿流不可。可是现在的叶修已脱胎换骨,按照武道境界的换算标准,妥妥地‘帝境’大能,别说是苏克杰这个暗境修为的武者,就是苏家的镇宅神兽,武圣苏宗堂来了,见到叶修也得跪。
叶修脸上笑容更深了,轻轻用劲,化解了苏克杰的力道,并且反制住了对方。苏克杰只觉得手掌如被铁箍。而且这道铁箍愈收愈紧,他甚至都能听到掌骨碎裂的声音。
苏克杰大孩,瞬间将浑身的劲道集中在手掌上,抵抗着这股大力。然并卵,无论他用吃屎的劲还是吃奶的劲,那道铁箍纹丝不动,而且持续收紧。
掌骨咯咯作响,苏克杰疼得死去活来。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子不停滑落……
兰默农冰雪聪明,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很明显,苏克杰被叶修阴了。苏克杰是个武林高手她是知道的,而且喜欢在握手时阴人。尤其是他不喜欢的人。比如说,兰默农的追求者。以前读大学的时候,苏克杰就用这招让好些人在兰默农面前丢了大丑,有的人甚至被捏的当场下跪,鼻涕泪流,更甚者还有人尿了裤子。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苏克杰恶习不改。然而这次他遇到的人是叶修。
居然敢算计归元境人仙,活该你出丑。
苏克杰疼得死去活来,豆大的汗珠子从额间跌落,虽然咬碎钢牙忍住不痛呼出声,但膝盖却忍不住一软,跪在了叶修面前。
大意了,苏克杰发誓,他绝对没想给叶修下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