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才摇摇头 ,有些怀念又有些释然。
抱着玉米一口一口,啃了一下又一下。
甚至加快啃玉米的速度,如同在喝玉米汁儿一样。
吸溜吸溜的,极其让人陶醉。
“ 老大,啃玉米不是像你这么啃的 ”
“ 在我老家那边 ,老玉米都扔给猪吃了,猪吃的时候,就是像你这么啃的乱七八糟的。 ”
孙志才听闻,手顿了顿。
低头看了一眼玉米。
他属于怎么开心怎么吃。
有一些玉米粒儿的小皮都留在上面了。
看起来有些杂乱,这么一说,貌似真像猪啃的.........
猪?啃玉米?杂乱?
孙志才顿时脸黑了。
抬头一瞧。
呵。
又是他明天要开除的人!
摄像机小哥拿起玉米 ,掂量掂量,然后小心翼翼的从玉米的最上方开始啃起。
一颗,两颗。
啃完几粒后,紧接着用手掰着吃。
直到掰了那么三列下来,把玉米中间掰空。
随后笑道。
“ 老大,你看,玉米要这么吃才好吃。”
摄像机小哥手放在玉米粒儿上。
轻轻一用力。
一排金灿灿的玉米粒儿被掰了下来。
整整齐齐连接在一起,丝毫没有散开。
就这么静静的躺在摄像机小哥手上,格外有食欲。
而后,摄像机小哥一口吃下。
挑了挑眉,满脸享受的表情仿佛在说。
看到没,这才是玉米真正的吃法。
孙志才沉思了一会儿 ,好奇探头道。
“ 我没看清,要不你再来一遍 ?”
“ 好,看我的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