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罗非以为一切都很顺利的时候,麻烦很快就找上了门。
有人举报他和王景富走私苹果手机!
当天罗非和王景富就被请到了派出所进行询问调查。
罗非告诉王景富实话实说就行,剩下的事情交给他。
王景富知之甚少,警察很快就做完笔录,然后轮到罗非了。
“手机是从哪里进货的?”
罗非如实交代,“不是进货,是我买的。”
警察眉头一挑,继续问道:“买的?在哪买的?”
“国美电器。”
“你在国美电器买的?”
“是的。”罗非从怀里掏出来国美电器的正规发票,一张都不缺。
警察打电话向国美电器核实情况,罗非所说一切属实。
“你......原价买的苹果手机,然后赔钱卖出去?”警察表示不能理解。
罗非不答反问道:“警察同志,我这个行为犯法吗?”
因为这些手机是国行真货,而且来源是国美电器,渠道方面没有任何问题。
其次罗非的二次销售属于私下的个人二手买卖交易,没有实体店,没有网络平台,所以不存在授权问题。
最后罗非低于市场价的出售手机属于个人行为,,而且出货量极少,并不存在恶意竞争,而且受益的一方反而是国美电器。
总而言之,罗非既没犯法又没违规。
“好吧,我们已经确认过了,罗非同学你现在可以回学校了。”
罗非听到这话并没有动,而是眯着眼睛问道:“警察同志,我被人恶意举报投诉,这怎么说?”
警察毫不含糊的回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罗非站起来深鞠一躬,“我相信警察同志可以还给我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