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嗤”的一声,匕首划过麦尔肯的脖子,鲜血喷发出来,流了一地。⊙,
叶浩然面无表情的站在原地,手中的匕首还在滴着粘稠的鲜血,“我说过的,只有一次机会,我真的没有多少耐心的,我一般很少会骗人。”
一边的调酒师山姆,整个人都哆嗦了起来,他惊恐的睁着眼睛,他害怕叶浩然会把自己也灭口了,这太正常了,因为电影中杀人犯都会把看到的人给灭口。哆嗦着,哆嗦着,山姆一声大叫,竟然自己晕死了过去。
叶浩然看了眼山姆,然后抬头看着汤尼。
汤尼也在发抖,可是他还在站立着,他盯着地上麦尔肯的尸体,他盯着那一地的还在冒着热气的鲜血,整个人突然间变的狂热起来,他的手在发抖,可是他一下子跑到了柜台边,他跨过柜台,然后抬起脚,狠狠的朝着麦尔肯的尸体上踩了下去。
叶浩然站在一边,没去管汤尼。
汤尼像是发了疯一般,他抬脚,一脚一脚的踩在麦尔肯的头上,他伸手,直接用手指剜出了麦尔肯的眼珠子,然后把眼珠子生生的挖出来,放进自己的嘴里,一口一口,细细的咀嚼者,品味着,仿佛是要将所有的仇恨都还回去。
叶浩然皱了下眉头,“汤尼,你需要平静一下。”
“不!我不需要平静!此时此刻,我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说着,汤尼双腿一弯,跪倒在血泊中,他看着叶浩然,眼睛发红,他的声音不再颤抖,他的身体也不再哆嗦,他好像是经过洗礼之后的祭品,整个人变得无比坚强。
“叶浩然,这是我最后一次下跪,从今往后,我宁愿死,不再屈辱的活
!我知道怎么找到那三个华夏人,我只求你一件事,让我报仇,让我干掉米歇尔,从现在起,我愿意听命于你,也只听命于你。”汤尼一字一句说着,声音坚定无比,他的嘴里,已经把麦尔肯的眼珠子咽了下去。
叶浩然看着汤尼,“好。”
汤尼站起身来,擦了擦嘴角,道:“麦尔肯是米歇尔的五个属下之一,我和米歇尔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我们一起读书,一起混社会,一起在酒吧里打工,一起攒钱,一起到金豪酒店打工,从小时候起,米歇尔就是个比我聪明的人,他有很多想法,他总是比我聪明,比我赚得多,可是,我不在乎,我觉得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可是,他变了,自从他在金豪酒店安装了摄像头,成为了老大之后,他就变了,他忘记了,是我在他没钱的时候接济他,是我在他需要帮助的时候冒着生命危险去安装摄像头,是我出面,冒着被打死的危险,与那些大佬和高官谈生意,他有如今的地位,全都是因为我!”
叶浩然皱了下眉头,“你是说,米歇尔成为老大,是因为在金豪酒店的包厢里安装了摄像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