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赫曼,原來是你啊。”阿农莎杨放下书本,她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学霸了,她已经懂了很多事情,她本就是个很聪明够的女孩子,她现在玲珑之心开窍了,自然就明白了事情,她开口说道:“我就说,为什么这次的罢工如此突然,而又如此的规模盛大,原來是有你在参与其中,哦,对了,恐怖不只是你,因为单凭你的脑袋,还沒办法把这次的事件闹得如此之大,更沒有办法逼走我的父亲,呵呵,拉赫曼,原來你是做狗了,只是,不知道你做的是m国人的狗,还是欧洲人的狗,还是e罗丝人的狗呢。”
阿农莎杨这番话说出來,竟然非常的凌厉而直指本质,看來她真的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个只知道学习的不懂事的女孩子了。
拉赫曼瞪着阿农莎杨,他气的嘴唇直哆嗦,不过很快,他就忍住了,他自然也有自己的过人之处,他作为b吉斯坦的第二大财团的继承人,拉赫曼受过的训练远比想象中的要多。
拉赫曼忍住了,他看着阿农莎杨,慢慢开口说道:“阿农莎杨,你不必如此说我,现在的情况你也看到了,你的性命,在于我手上。”
阿农莎杨微微仰起头,看着拉赫曼,然后不发一言,只是冷笑了一下。
虽然只是一个冷笑,但是却把拉赫曼给刺伤了,他真的受伤了,他发现阿农莎杨的眼神,让他觉得自己很无耻,而且,他越是在乎阿农莎杨,他就被伤的越深,阿农莎杨在拉赫曼的心里,一直都像是一朵桀骜不驯的玫瑰花,他喜欢阿农莎杨,这是个公开的秘密了,几乎整个伊斯兰堡的人都知道他拉赫曼喜欢阿农莎杨,可是,那个该死的费默吉,却是根本连正眼都不敢看他,费默吉还说自己连阿农莎杨的脚趾头都配不上。
在很多时候,拉赫曼都觉得自己要疯掉了,他曾想过很多次,想过很多次得到阿农莎杨的情形,但是他怎么也沒有想到,会是以这种方式得到阿农莎杨。
拉赫曼深吸了一口气,他看向阿农莎杨,他努力抑制住自己的愤怒,开口说道:“阿农莎杨,我们以前是好友,如今,我能救你,能救你的父亲,我喜欢你能明白,这件事情,我也不愿意看着他发生,但是,暴乱既然已经发生了,我们能做的,既然阻止不了,就只有努力的存活下去,阿农莎杨,我爱你,一直都深爱着你,今天,我依然爱你,只要你答应我,我会保住你,保住你的家人性命,虽然你们家族的事业无法保存,但是,我至少愿意然你此后一声平安无忧。”
阿农莎杨轻轻的合上了书本,她从桌子旁边站起來,她的美貌娇艳无比,即使是此刻素颜朝天的好时候,她的身材曼妙修长,即使是最漂亮的演员也无法和她相媲美,阿农莎杨看着拉赫曼,说道:“拉赫曼,我们不是朋友,我们只是熟人,成王败寇,你不必自责,我既然留下來,就沒有想过要活着离开,我之所以活到现在,其实并不是为了知道谁是真凶,并不是想知道究竟是谁在危害这个国家,我只是……在想念一个人
。”
阿农莎杨说着,轻轻笑了下,那笑容,如春风般美丽,她摸着桌子上的书本,说道:“你不会懂得知识的乐趣,不会了解学问的美丽,但是,他会,我爱他,所以,我想把我生命最后的时间,不是用來逃亡,而是用來思念,思念我爱恋的男人,现在,既然你们已经到了,其实也无所谓了,我想,我也该离开了。”
说着,阿农莎杨的手伸出袖子,他的手上拿着一把手枪。
“不要,不行,你不能这么做。”拉赫曼紧张的看着阿农莎杨,他的眼睛变成了血红色,他大声的叫道:“想想吧,你死了也不能解决问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