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头下了一夜的雪, 此时遍野茫茫, 落雪挂在苍翠的健柏之上, 陪着黑压压的天空, 居然有股惊心动魄的美感, 那一点儿绿色,已经浓得几乎是粘稠了。
“宫里那只东西记恨丞相烧了它老窝,你昨日若不放那妖魂过去, 兴许……”
谭昭摇了摇头:“非也非也,打蛇七寸,要打就打最痛的地方,而且要连续击打,她才会记得痛楚,她左右是不会放过我的,何必要挑挑拣拣选日子呢?”
孔宣觉得这人简直不可理喻,他哼了一声,转身消失在原地。
谭昭整了整衣襟,半点不慌地等在正厅:“这择日不如撞日,瞧瞧,这人不就来了。”
费仲显然是有备而来,他带着数十个身强体壮的侍卫,一字排开将亚相府的大门围住,自己则带着两个人进来宣旨。
这辅一进去,他就大吃一惊:“你你你你……是何许人?”
谭昭咧嘴一笑,先发制人:“这才一日夜未见,你就不认得老夫了?”
“!!!!!!”
忽地一阵风吹过,屋顶上的细雪散落下来,漫漫飞雪之中,比干丞相身形瘦削半点未改,可这脸……若非他亲眼所见,费仲绝不会相信有人竟能一夜回春,从耄耋老人至二十青年。
别人剜心必死无疑,丞相呢,还能返老还童?!失去七窍玲珑心,居然还能这样?
“比、比干丞相?”
谭昭一笑,配上他的银发,竟让费仲有些惊惧之感:“正是老夫。”
费仲稳了稳心,想起宫中的大王和娘娘,立刻又耀武扬威起来,直言大王和娘娘听说王叔府上新诞麟儿,想见见新生儿沾沾喜气。
这理由,可真是要多敷衍就有多敷衍了。
“若是老夫不肯呢?”
费仲摆了摆手,示意后头的侍卫动了动戟,甚至另一个侍卫已经冲进了屋,将里头的小婴儿直接抱了出来。
谭昭看了一眼自己的障眼法:“看来这趟,老夫是非去不可了。”
昨日匆匆而归,都没好好看看这朝歌城,今日的天依旧灰暗,连带这国都都带着莫名其妙的晦涩之感,谭昭见过不少国都,只这朝歌城像是一潭死水一样。
他再度抬头看了看天空,很快又垂落了眼眸。
很快,便到了王宫,王宫里妖气弥漫,越往摘星楼越浓郁,简直能把人熏死,说真的,作为王叔,他必须为“侄儿”好生考虑一番。
纣王约见比干自然不在妲己的地方,毕竟有着无敌美人滤镜的过滤一下,在他心目中,他的美人动人又柔弱,如今生了病,怎么好拿这些事烦扰美人。
反正昨天已经挖过一回心了,今日见到王叔抱着个孩子,他就立刻命人将孩子抢夺过来,打算挖了心就走,可以说是光明正大的残暴了。
“大王,留步。”
纣王这才正眼看了王叔一眼,登时一惊:“你你你你……”
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脸,笑得腼腆:“这个不重要,大王不是说昨日娘娘只需一片心肝作引,那剩下的心肝呢?”
纣王实在是太过惊讶了,以至于他都没有第一时间命人剖婴孩,他理所当然地开口:“寡人的爱妃,自然要用最新鲜的七窍玲珑心!”
……谭昭近距离看纣王,只见人脸色偏青,眼袋下垂,原本孔武有力的高大身躯已经只剩个空壳,连王族的气运都大概只剩三分之一了。
果然比干一死,殷商气运去了五分之一啊。
“王叔怎这般看着寡人?寡人说的没错吧,人没了心,根本不会死!等下你自可带着婴孩离宫。”纣王其实有点嫉妒,他是天下之主,该恢复年轻状态的人应该是他。
挖颗心,难道真有这么大力量?
谭昭拱手:“大王英明,只娘娘这心绞痛时时发作,又须得用最新鲜的七窍玲珑心作药引,这天底下有此心者实是不多,而今微臣已印证,人无心并不会死,甚至能重返容颜,恢复到最好的状态。”
纣王一楞:“你这话,是何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