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男人顿了一下,“他们还有多久到?”
Friday:“从华尔街出发的话,到现在为止应该还要三十五分钟,Sir。”
男人拍了一天戏,不说被闷出的一身汗,就是白衬衫都因为尘土飞扬的场地站上了不少灰尘。
而显然,从哈莱姆区坐地铁转乘到布鲁克林需要的可不止三十五分钟,他到时候甚至来不及洗一把脸。
于是,五分钟后,一架黑金色的钢铁盔甲降落在哈莱姆区的某地铁站门口,之后朝着北布鲁克林的方向,消失在哈莱姆区领空。
托尼斯塔克冲了身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打开电视,在报道声中盯着出租屋被他特意锁上的门。
他无意识地切换着频道,并且频率越来越快,在遥控器被彻底按坏之前。
烂尾楼底下终于传来轿车引擎的声音。
独特的,熟悉的,像是野马嘶鸣的引擎声,托尼斯塔克几乎一下就听出来它来自于他那辆兰博基尼LP7000。
接着是平稳的脚步声,最后。
是手指敲在破破烂烂的木门上,并不清脆也不是很清晰的敲门声。
男人终于放过了那个可怜的遥控器,坐在沙发上,一直到门口的人敲了第二遍门后才站起身。他停在玄关的地方整理了一下领子,然后故作不在意地打开了门:“什么——”
“事”字还没说完,后面的话在看到门口站着的人后就全部咽了回去。
——其实按照常理和逻辑推断,作为他唯一的熟人,邀请他加入复仇者联盟这项工作无论如何都应该是唐尼来做的才对。
但事实是。
门口站着一个体型跟他差不多的美国壮汉。
对方穿着蓝白色的制服,胸口有一颗白色的五角星,金色的头发梳得整齐又耀眼,背后背着一面震金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