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城的深秋有一丝寒意。
秦风获得了甄家的支持,在邺城招兵。毕竟邺城是个大城市,人口比常山一个郡还多。
冀州牧韩馥本来不愿意在这里招兵,但畏惧秦风的威名,也默许了征兵,但不超过三千。
所以秦风很快就募集到了三千精兵。
这一天。
邺城外秦风军营,成了一道壮丽的风景线。
三千兵马列成方阵,步兵在后,三百骑兵在前。
秦风策马阵前,身边是赵云典韦等大将,面前是三千雄壮的战士。
终于,在这乱世,迈出了极为关键的一步。
这批兵练的很好,他们都很是仰慕秦风,并且武力也很高,远超一般诸侯军队。
要知道乱世的兵源是最良莠不齐的,还无法避免。
诸侯组建一支精锐的军队,往往付出极大的代价。
幸亏秦风有赵云这些大将猛将,他们很擅长带兵,就能做到精准招兵,从而组建一支超级潜力的精锐部队。
“升主旗!”
赵云激动的喊道。
他们渴盼主公的队伍越来越多,越来越强大。
并且也没想到, 短短时间就招募了三千大军,比之前的兵力翻了一倍。
现在赵云和徐晃他们都很兴奋。
主旗徐徐升起,红色的旗帜,书写一个金色的大字,秦。
各路诸侯的旗帜都不一样,这面旗帜所到之处,人们就知道秦风来了。
“升军旗!”
徐晃振奋的呼道。
同样红色的旗帜,书写二个金色的大字,背嵬。
这面旗帜所到之处,人们就知道秦风的背嵬军来了。
秦风凌厉的目光看着完全属于自己的军队,将成为他争霸天下的核心嫡系力量登上历史的舞台。
这一刻,对他来说何等重要?
这军队是有超级潜力的,但练不好也是废。
秦风来到点兵台,深秋的狂风吹起他红色的披风,也将他的话语,送到每一位战士的耳边。
“参军为了什么?有人是为了吃饭,有人是为了升官发财,有人是远大的抱负。”
“吃饭是人的基本需求,不用羞愧。”
“但作为男儿,吃饱喝足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