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江南岸 张鼎鼎 3145 字 4个月前

他当时最直接的想法就是,要不要到寺院里去做一场法式。好在罐子里不是他想象的那种东西,而是几个变蛋,萧二是这么说的:“你不是爱吃这个吗?那皮蛋有铅,吃多了不好,以后我给你弄变蛋吃。”

……很难形容他当时的感觉,他后来想想,大概是有那么一种类似于,自己千辛万苦养大一个小孩,然后接到了他第一个月的月薪时的样子。

只可惜他这份感动没能维持太长时间,没等他来得及仔细体味一下的时候,那家伙就又道:“咦,先前我抱着没感觉,哥,你这一抱,倒像是抱骨灰坛,要不以后我死了,你就用这个抱我?”

如果说他的心在上一刻是在天堂的话,那这一刻瞬间回到了人间,他当时最大的冲动就是把手中的罐子敲到萧二的脑袋上,真的如他所愿算了!

不过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每次吃变蛋都会不由自主的想到这个罐子,而之后,他的表情就会有些怪异,而萧二那个傻瓜却以为他是真的喜欢吃变蛋,于是以后每次惹他生气都会老老实实的去做变蛋,虽然那变蛋不可能一下子做好,但每次见那家伙忙忙碌碌,他就会畅快一些,而因此,他爱吃变蛋这一点,在萧家就成了公论。

至于那些多余的变蛋嘛……自家做的变蛋,无论是送同学还是送同事,都是一份很独特的礼物,那时候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要靠卖变蛋赚钱。

刘家公布了变蛋的做法!

虽然刘文是私下里找的花有才等四家,但是这件事还是在第一时间被全村人都知道了,这么一来,羡慕的有之,妒忌的有之,悔恨的有之,表示不屑一顾的更有之。

而对此事,反应最大的,就是孙二狗,一听到这个消息,他当下就砸了碗,气的脸都发青了。那变蛋的做法,他去要了两次都没要到,现在那刘文竟轻轻松松的送给了别人!

他为此崴了脚,歇了这么都天,还丢了一个换帖兄弟,结果竟都是让别人落了好处?

在知道这个消息后,刘家村的大多数人,都如同刘文和郑定辉先前所想的那样,开始眼红里正他们,而只有孙二狗把全部的愤恨都投到了刘文身上。

“你有什么好气的?那是人家的方子,自然是人家愿给谁就给谁……”

刘茶花一边收拾着,一边小声的说,她一般是不敢和孙二狗打别的,但这次却忍不住了,她知道那次去偷人家的,也有孙二狗。

“你说什么呢?”

孙二狗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刘茶花一缩,然后咬牙道:“你好好的吧,别也被送进牢里……”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孙二狗随手拿起来的枕头砸中了。

“你个娼妇,你是不是就巴不得我进了大牢想再找一个小白脸,哦,我知道了,你是看中了那个大郎是吧,也不看看你的样子,早不是黄花大闺女了,还是只不会下蛋的,你就算要去当妾,那刘大郎也不会要你!”

他前面的话也就罢了,刘茶花不是第一次听,虽然深觉侮辱,但也习惯了,但后面的话却刺到了她的痛处,她哆嗦着指着孙二狗:“我不会下蛋,我、我……还不是因为你!你赔我的孩子!”

她说着,就一头顶了过去,她虽然人小力薄,但也把孙二狗顶到了床上,她之后又随之上去,对着孙二狗又打又骂:“我的孩子!要不是你,要不是你他早就能下地跑了!”

原来两年前,她在县城里卖过蒸菜,就怀了一次孕,知道自己要做父亲了,孙二狗那几天也变得很是体贴,她不由得幻想以后的日子,不求多么舒适,但求个安康,哪知道孙二狗不过就老实了那么几天,之后就又开始了逛荡,有一天他不知道在哪里听了点风言风语,回来就打她,那时候她已经有四个月的身孕了,就那么活活的被打了小产!

第28章

四个月,孩子已能看出性别,正是一个男胎,若那孩子能平安生下来,早就能叫娘了。

想到这里,刘茶花更是气愤,她本是个力弱的,平时也是被孙二狗打怕的,但这时候已顾不得这些了,对孙二狗连抓带咬,孙二狗开始愤怒,后来见她哭得伤心不免又有些心软,但再一想到自己一个大老爷们被一个娘们撒泼,实在没有面子,当下就将她推到了一边。

刘茶花又要扑上来,孙二狗翻身起来,然后对她踹了一脚:“疯婆子!”

刘茶花被他踹的半天站不起来,他也不管,找了自己的衣服就向外走,走出家门,被冷风一吹,微微的有些后悔,其实他每次打过刘茶花都是后悔的,从内心来说,他不想打她,他想让她过好日子,就像当初他给刘茶花的父母许诺的那样,让她不愁吃穿,天天有肉,但他生性坐不住,无论是种地还是做工,都无法忍耐,他觉得自己的性子适合经商,可商人是贱籍,虽说平时的富商也是受人敬仰的,但只子孙不能入仕这一点就让他绝了念头了。

因此,他才会对那变蛋的配方那么看重,有了那配方,就算他自己来做,也是可以的,若做其他生意,还是从商,但像卖粮食鸡蛋鸭蛋这些农产品,在大珠朝却不会被归到商籍。

“总归就是那刘大郎的错!”

他越想越恨,胸中就憋了一股邪火,不自觉的就像刘家的地里走去,这时候他其实还没有特定的想法,只是觉得自己要做什么,但在见到刘文后,他猛地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

此时还没有出正月,天气很冷,人们大多在村中活动,地里却是没有人的,而刘文则带着郑定辉,在水田这边查看,其实他不懂农业,会弄出这么个东西,不过是因为当年报纸上天天鼓吹科学化种田,再加上,他好像在哪本小说中看到过莲藕好种。

他记得那本小说的主角就是学农的,穿到了古代就漫天遍野的种东西,简直如神人下凡,此人的种植技术到底如何他也不知道,但他见留言区并没有声讨的,想来最起码,是没有太大的硬伤的,也因此,他才会着手准备这个,毕竟只靠种田的话,实在太慢。

二十亩水田,说起来也算是不错的人家了,但这个不错,也不过是能吃两顿干饭,偶尔见见肉末,要想过什么好日子,却是不能,毕竟这种土财主,那是靠一代代的积累才有的,从祖爷爷起开始买田,到爷爷那一辈富裕,到了当爹的那一辈造大银块往地下埋,再往下才会显露气象,刘文自认是做不来那种开山的祖爷爷的。

也是运气好,莲藕在这里还属于稀罕物,而且也的确好种,倒真让他弄成了,这第一年虽然没有丰收,但也赚了银子,这第二年……他正想着,那边孙二狗就走了过来:“大郎在忙啊。”

“也不算忙,就是随便看看,二哥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