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当了4年的苦行僧,临到毕业终于脱离苦海,成功追到女友一枚,现在正在进行介绍女朋友给我认识的郑重场合。
其实我私下里问过大头,女朋友自己满意就行了,为什么要介绍给我认识?
大头白我一眼,免得你一不小心翘了老子的女朋友还来跟我说不知者无罪。
美女白他一眼,叫美女是因为我忘了她的名字,所以统称为美女,此女虽然不够美,好在清清秀秀,像个好女人。
“你不要大大咧咧乱说,传到迟成耳朵里,韩若不就解释不清了吗?”
大头把扎啤的玻璃杯在桌子上重重一放,“靠,韩若你不是气管炎吧?”
我故作神秘一笑,“妻管严是中华传统美德。”
“得,我牙都要酸倒了。”他倚在美女身上,“奇怪,你都不在宿舍住了,怎么和迟成幽会?又不是搬出去同居。”
怎么一个两个都以为我和迟成是一对?
如春的短信传过来,我连忙看一看,“晚上有手术,冰箱里有你喜欢的粥,要吃的话记得热一下。”
“啧啧,都笑成一朵花了。”大头穷嚷嚷。
我居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嗯,我搬出去就是和喜欢的人,同居。”虽然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同居。
美女的脸有点白,“你,不喜欢迟成了吗?”
我说不出话,我这辈子好像还没说过喜欢迟成啊。
美女急了,“要不是为了你,迟成也不会拒绝郑学长啊,郑学长可是一天一朵玫瑰花送了一年啊。”
我一口矿泉水差点喷出来。
郑风,信息学院的学长,现在正在澳大利亚放羊,那厮大学前两年不学无术,大三开始奋起直追,愣是申请上了计算机领域的神话——卡耐基梅隆,可惜要去澳洲多念一年语言。
当初我们两个臭味相同,一起去五道口的酒吧找乐子,他是真正荤素不忌玩419不亦乐乎的人,从来没有听过他要追迟成啊。
美女哀哀的说,“迟成不好吗?你们两个走在一起很相配啊。”
“你和迟成很熟?”
“我睡她下铺。”
原来是室友。
我叹了口气,用鲜少的严肃语气对他说,“迟成是很好,可是喜欢不喜欢,并不是她好或不好那样简单的。看过《小王子》不?连小王子都要哀伤的承认地球上有许多许多玫瑰花,和他的玫瑰一样娇艳美丽,可是那些都不是他的玫瑰,不是他小心看顾的,悉心浇灌的,真正喜爱的,独一无二的玫瑰。迟成是地球是最美的玫瑰,却不是我的玫瑰,你能明白吗?”
晚上送完了美女,大头勾着我的手臂粗声粗气的说,“你小子身在福中不知福,你知道迟成有多少人在追吗?那可是我的梦中情人!”
我说,“那我现在就去告诉迟成下铺的美女去。”
大头不说话,我回头看他,他声音低下去,“你是真的在和喜欢的人同居吗?”
“没错,羡慕了?”
“那天,我看见了。”
“什么?”
大头盯着前面,“我看见一个男人开着一辆灰色帕萨特来接你,还有好几个早上你回学校的时候楼下都是那部车,我记得车牌号。”
“嗯。”我想我笑的有点僵硬。
“嗯什么,你都见家长了?那男人和你女朋友什么关系。”大头愣了一下,大嗓门吼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