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在那里,卡斯珀学会了做饭,学会了抽烟,学会了蹲在破败的仓库门口和那些衣着粗陋的佣兵一起喝酒。

某天他在睡梦中惊醒,想着如果安迪看到现在的自己,恐怕都会认不出来。

他是脸上有三道疤的佣兵阴蝎小卡。

额头上那道是为了救团里的大胡子奈普留下的,当时深可见骨,差点削掉他的脑壳儿。左边脸颊那道从额角到嘴角的刀疤,当时差一点儿,他就没了命,是团里的瘦子克里用一条胳膊换来的生机。同样是左边脸颊,另一道从耳下横过到鼻梁的伤疤换回了小个子米沙的命,他从未后悔过。

而夜里微弱的星光下,他的手臂上那些因安迪自己刻下的凌乱伤痕,已经变得淡淡的,再不明晰。

那时起,他已经不恨他了。

爱恨消弭,他用了十几年。

忽然就笑出声来,笑出了眼泪,然后被一个破损的酒瓶子砸中了脑袋——

“我靠,小卡你疯啦,半夜三更不睡觉,他妈的笑得像个女鬼!”

大胡子骂了两句,又翻过身去鼾声雷动。

卡斯珀看着自己依旧白皙却粗糙而且被刀疤和老茧覆盖的双手,曾经的富贵,曾经的骄傲,曾经的高高在上,已经恍如隔世。

直到大胡子的三个儿子在与内厄姆星人的战斗中全军覆灭,大胡子骂骂咧咧地去参了军,他们一群人偷偷地也跟了去,大胡子先是发了火,但瘦子说:“佣兵不过也是舔着刀尖过活,倒不如吃皇家饭用命去搏一搏前程。”

大胡子就消了音。

与内厄姆星人的战斗比想象中更残酷更危险,但卡斯帕从未再抛弃他的战友,他从最低级的下等列兵做起,用了多年,才爬到上尉的位置。

多年以后,他曾远远见到安迪,他与李迟一起,看着幸福安宁。

那时候,他只想着他的战友正等着他一起喝酒庆祝那次胜利。

穿着笔挺的军装,他拉低帽檐,与那两人擦肩而过,那时的他,心中平静如水,再也不起波澜。

他深深爱过安迪,也恨过他,可再次相见,却形同陌路,无关爱恨。

只是偶尔想着,如果当初的自己,不是那样自以为是傲慢无知,那么,人生会不会截然不同。

那时候的卡斯珀,脚步已经足够坚定,他已经学会不看过去,不再后悔,他感谢那些教会他真正人生的战友,不过人生的际遇就是如此。

他学会了珍惜生命,他懂得了比爱情更重要的是什么。

所以,他在回到十六岁那年,一时的不敢置信过后,就坚定了脚步,他知道他要做什么。

大胡子的三个儿子死在战场,三年之后,是大胡子自己,然后是瘦子克里,然后是老板娘温媛,再然后,是一个个他熟悉的人,到最后,只剩下他和小个子米沙还活着。

卡斯珀想,也许,这辈子我与你们再也不会相遇,但是,至少这些昔日的战友们可以好好活在宇宙的某个角落。

他已经学会了信任,他可以将后背交给他的战友,可以为了并肩作战的伙伴去搏命。

十六岁的卡斯帕,内里装着一个战士的灵魂,这样安宁的生活,让他几乎无法入睡。

透过那个少年沉静的眼,他仿佛看到他平和清澈的灵魂,卡斯帕觉得,在他的第二个十六岁,找到了最初的战友,从那时起,他就从未想过舍弃。

他可以为他战斗到最后一刻,一直到死。

第20章

卡斯珀闭着眼睛,撑着膝盖喘着粗气,光裸的上身满是汗迹,汗珠顺着线条优美的肩胛骨往下流去,宽松的运动裤也因为全部被汗湿的原因,紧紧贴在双腿上,挺翘臀部和修长双腿的线条完全像是什么也没穿一样,赤着的双脚下积着一滩汗水。

他没有开灯,落地窗外的星光透进来,给他的身上笼了一层朦胧的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