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越做越好的不光是她们这两家公司,这十年里季红英的分店在京市已经开了20多家了,季红英可不懂管理,所以便将开着火锅店的闫乐给薅了过来,自个的亲儿子,不用白不用。
当然了,季红英倒也想董经业和春芳也过来帮忙,毕竟是亲姐弟俩,有什么事儿也好有个商量的人,然而周梦婷防他们防的紧,故而春芳没有答应这个要求。
而在他们公司整合后,像这些职位较高,对公司贡献较多的人,都会分配股权,哪怕春芳和董经业分配的并不多,可公司价值高啊,夫妻俩手上这些不多的股份,也顶了季红英他们这种小企业好几个了,所以春芳俩口子还真没太看上这个小公司,就更瞧不上周梦婷了。
况且就算这边公司她们没有股份,去帮季红英的忙也不会和闫乐抢什么东西,因为这些东西做起来的时候他们心里就有数,他们根本就没付出过,后来也是她爸妈在倒腾,再加上一开始就是以闫乐和闫思蕊的名义做的这个,所以,和她们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让人更意外的是,季红英的小公司是有算闫思蕊的一份的,就像她刚才说的,她爸妈最开始接手的时候就是这姑侄俩做的摊位,随即交给了她们,所以一开始就算是两家的,闫思蕊算一家,闫乐算一家,算上闫思蕊的股份很正常。
再一个,闫思蕊学校的门面买下来租给她们后也就收了第一个月的门面钱,后面十好几年人家一分钱都没收过,这样一来季红英更加不可能置闫思蕊而不顾了。
当然,闫思蕊确实没太在意这个钱,她一开始摆摊也就是不想闲着而已,后期完全就是一个没管的状态,所以季红英刚开始说的时候她也反对来着。
可架不住季红英根本不听,最终,这家公司的股东有闫思蕊、季红英和闫思红三个人了。
季红英的那份会转给闫乐,闫思红的那份他会转给刘安宝。
因为公司越做越大的缘故,刘安宝也辞职来到京市发展,刘安宝来的时候正是公司刚注册的时候,所以他一过来,这工作就顺便给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