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叶迟的步伐比之前更稳当,也不觉着累,反而是体内那条经脉重新运转起来,重新将小腹那颗白珠吸入又吐出,越练越小,也越明亮。

这一路时间太短,他的身体倒没多大变化。但他能走这么远,埃文就已经足够惊喜,到了校门才抱起他来,租了辆马车去往裁缝店。

这种周末正是人多的时候,店里正在接待几位女客,但叶迟咬着小裙子爬进去时,她们就都默许了埃文在自己前面插队。

裁缝用皮尺给叶迟量身长的时候,在旁边等待的夫人也跟着热情地量长短,或是在他身上摸一把。连埃文也得到了同样热情的招待,等到两人从裁缝店里出来,叶迟身上的裙子已经少了几条花边,而埃文也衣着不整,惊魂未定,看到路边有女性路过都会反射性地躲开。

他用书包紧裹着叶迟抱在胸前,再也不敢在女性多的地方流连,直接扎进了街边一座小教堂。

此时弥撒早已结束,教堂里空空荡荡,他这才觉着解除了危机,直接冲到神像礼拜,喃喃祈祷:“愿光明神庇佑,毕业之后我一定要当上圣骑士,不然宁可做个修士或牧师,绝不和这些被魔鬼引诱的女人打交道了。”

第11章 组队

多好的人哪,因为他变成了女人,居然愿意自己也不再交女朋友,陪着他打一辈子光棍。将来有一天他能变身了,一定变成超级大美女,陪着埃文到朋友面前炫耀几次,让那些男人都羡慕死!

叶迟怀抱着伟大的理想,从书包里爬了出来,抱住埃文的大腿,努力给自己的小饲主传递力量。虽然他的个子太矮,站直了还没有人家半条腿长,但是毛绒绒的身体贴上去,那种温暖感觉在四处漏风的教堂里却是十分鲜明。

“谢谢你,阿格利亚。但愿光明之主庇佑,让我们早日实现心愿。”埃文因为这小小的温暖回过神来,于是停止祈祷,抱起叶迟离开了教堂。

他也想让叶迟早点拥有魔法,可是回校翻阅了整套大陆史和魔法史,也没能看到当初那位神眷者的详细记录。

只有在关于那段历史的一本笔记里,隐隐提到了这位神眷者弗罗斯特生于四千年前的诸神之战末期,是因为召唤了一位现今已殒落的神祗降临人间,继承了那位神祗的部分身体才拥有了近神之力。

据那本笔记记录,弗兰斯特最后一次出现在历史上,是和一群好友,也是当时著名的人类英雄们共同杀死了肆虐大陆西北的魔龙,并用六件神器将魔龙尸体封印在当时的魔法帝国伊塔洛克,也就是现在他们所在的诺瓦帝国和林多公国一带,防止其复活。

而在这场大战结束后,死于神战的诸神之力和神位都归于光明神,唯有少数中立神祗能置身事外。自那以后,神祗也不再真身降临人间,唯有神在地上的代言人,也就是教皇和少数宗主教才能直接与主联系,获得其赐予的力量。

也许阿格利亚获得神眷的方式不对,所以只有外表变好看了,没有足够的力量?若能得到神眷者弗罗斯特沟通神明的方法就好了……

埃文忧心忡忡地摇了摇头,把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从脑子里甩了出去,搂紧了怀里的书包,对叶迟说:“难得出来一趟,我带你尝尝人类的食物。在饲养中心天天喝牛奶,是不是也腻了?”

因为带了魔宠出来,也或许是因为刚才受了惊,需要找个好地方平复心情,埃文直接在那条街上挑了间干净整洁的酒馆。那里不仅能喝酒,菜色也相当不错,他给叶迟点了份牛奶,自己要的麦酒,餐点则是时蔬沙拉、酿馅羊胸肉,一盘甜玉米浓汤和小份的覆盆子千层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