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不是说要一直在这家店请你吗?”林凯小声道。
顾风挑眉:“嗯?我说过吗?我怎么不记得?一百顿饭都在这家岂不是要吃腻了?”
“说的也是,那就是说可以随意安排地方了是吗?”林凯这时候才觉得放松不少啊,只要不都来这家店,那他就可以自主安排一些其他的饭店,档次什么的也可以降下来。不然都来这里吃真的会把他吃破产的。
“嗯,随我高兴咱们可以换口味。”顾风邪笑。
别以为他看不出来这小胖子是在想什么,哦,好吧,这胖子已经减肥成功不再是小胖子,不过自己习惯叫他胖子,那就还叫胖子吧。
说起来,林凯也没反对自己叫他胖子,答应得挺好。
算是区别对待么?
一百顿饭呢,怎么着也得请好久了,就算是频繁一点,三天一顿,那一年的时间也就耗进来了。
更何况,俩人也不一定那么频繁,有时候一周一次,有时候一周两次,有时候一月一次,所以,好像是更加无止境的样子……
顾风盘算得挺好,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都能经常跟这胖子见面,还能心情好得蹭饭,指挥他干这干那,胖子也挺听话。
似乎……这样的生活也……蛮不错的?
再一次指挥林凯订了西餐厅去吃饭的时候,碰到了洛阳一家三口,天天穿着小西装有模有样地坐在洛阳腿上,晃着小腿,双手都拿着叉子,幼稚而可爱地叉肉吃。
他吃一口,再用左手叉了肉递到洛阳嘴边喂洛阳一口——当然,盘子里的肉是叶烁先切好了给他们推过去的。
叶烁的公司小赚了一笔,他们一家子是出来改善伙食顺便庆功的。
天天显然很好奇,一边吃一边玩,有时候也吵着自己来切一次肉,于是洛阳便双手握住小家伙的双手,帮忙一起拿着刀叉开始切。
一家人其乐融融。
顾风先看到洛阳的,随后观察了他们一家三口好一会儿,才拉着林凯过去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