浇了好几遍后,黎锦也凉快下来,回屋去换衣服。
秦慕文注意到今日黎锦书篮里的书特别厚,底下甚至还压了一摞空白的宣纸,他问:“阿锦,今日要写这么多吗?”
黎锦说:“明日休息,不用去书院,这是今日和明日一起的任务。万教谕直接让我把书带回来了。”
秦慕文其实不太懂算术问题,他练字小有成果后,应黎锦的要求,开始学着自己写东西。
再加上家务有小茶帮忙,秦慕文每日的空闲时间也变多了。
起初,黎锦让秦慕文每日写三百字左右的日记,他沉默许久都写不出来。
如今,秦慕文已经能一口气写完四五百字的了。虽然都是大白话,没有用什么精妙的词语,但却巧妙地结合平仄押韵,读起来朗朗上口。
黎锦对此赞不绝口,他觉得少年写的东西很有灵气。
字里行间带着一种未经世俗打磨的纯真。
不过,这也因为日记用第一人称来记录,打眼一看就给人以代入感。
黎锦突然提议:“文文,有没有兴趣写话本子?”
秦慕文眼睛瞪圆:“话本子?”
黎锦说:“正是你想象中的话本子,之前带你去茶馆听说书先生讲的就是近年来比较红火的话本子。”
秦慕文摆手:“我写不了那么好。”
黎锦说:“写不写得了那么好是一回事,想不想写是另外一回事。”
其实黎锦能看出秦慕文动心了,黎锦每旬都会带秦慕文去茶馆听说书,从茶馆回来的路上,秦慕文还会学着说书先生的语气,把自己记忆犹新的片段讲出来。
此后,秦慕文写日记也带了说书的风格,那就是平仄一定要顺口。
秦慕文的小心思果然蠢蠢欲动:“那、那我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