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锦没想到他这么快就有了思路,悄悄站在少年身后,看着从他笔尖诞生的一个个可爱的簪花小楷。

“辛丑年玖月初叁,晴,微风……”

秦慕文写的是去年那会儿,他们还住在村子里,九月初三,他已经不在医馆坐诊了,每日下午可以早点回去陪他和孩子。

秦慕文写当然是用他自己作第一人称,他写了自己做完活儿,抬头看天色,不止一次期待柴门外传来轻叩门扉的声音。

前面写了听错声音几次失落,后来他无奈回去抱着小包子喂米糊。

却不想一抬眼,就看到夫郎推开主屋的门,手里拎着给他买的蜜糖。

一个小片段到这里戛然而止,平凡中却透着少年的小情绪,让人很想继续看下去。

黎锦夸赞:“这个写的好。”

秦慕文:“夫君,我也发现我写起这个来更加顺手了。”

毕竟那都是自己的情绪,直接就能把真情实感写出来。

黎锦说:“以后可以多写写,我晚上回来给你检查错字和措辞。”

然后稍加整理成册,大概可以去书肆投稿。

秦慕文不知道黎锦的打算,小声道:“阿锦,你还要继续看啊。”

那都是他的小心思啊,这些思念的、喜欢的、爱的小情绪被心中所想的人看到,就算率真如少年,都会害羞。

黎锦说:“不想让我看么?”

秦慕文赶紧摇头,他只是害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