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嫁给暴君的男人 乔陛 1867 字 4个月前

不久,便有宫人轻声来催:“公子须得快些,陛下还等着您呢。”

等他干嘛?侍寝,曹尼玛天天做不怕膀胱炸了啊。

何筝软声道:“知道了。”

他抹了把脸,打起精神走出去,但意料之中的场景却并未发生,方天灼坐在桌前,已经摊平了一些宣纸,见他头发湿漉漉的走出来,便拍了拍腿。

何筝走过去乖乖坐下,听他道:“筝儿的情书弄丢了实在可惜,不若再重新写一份,朕此次定小心保管。”

何筝被他吻了吻脸颊,细白的手指被他放入一支狼毫笔,怯怯看过去一眼,男人神色依然看不出深浅。

在现代,他亲哥是个相当优秀的人,所以何筝自幼也被逼着学过书法,只是比起原主来,定然会逊色不少,如果方天灼能拿到原主的笔迹,还不知道会怎么想。

算了算了,走一步看一步。

何筝抿嘴,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应对。

“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方天灼耐心无比的将何筝丑的无法置信的情书拿起来,出乎意料的没有质疑他拿古文忽悠的过错,道:“筝儿的字,该好生练练了。”

何筝闷声受教:“生疏了。”

方天灼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何筝怀疑这是因为他看透了一切,并对自己看透的东西十分确信,但……他为什么不杀了自己呢?

是因为孩子还没出生的缘故吗?

他按住腹部,头发突然被方天灼拨了拨:“筝儿说过,会为了配得上朕而变得更好,可这字,着实太不堪入目了些。”

何筝表忠心:“我会好好练习的。”

“那便每日为朕写一封情书罢。”方天灼道:“筝儿这般欢喜朕,想来定是心甘情愿的,嗯?”

何筝眨眼:“当然了,只要陛下高兴,我什么都愿意做。”

方天灼凑过来吻了吻他的唇,低声道:“朕今日事务繁忙,便不亲自送筝儿回宫了。”

何筝求之不得!

他立刻从方天灼身上离开,躬身道:“陛下注意龙体,草民先行告退。”

南门良看了一眼方天灼的脸色,亲自将落荒而逃般的何筝送出了门,重新回来,一室寂静。

南门良屏住呼吸悄悄看他。

方天灼静静望着那封所谓的“情书”,很久都没有说话,也没有动弹。

不久,有人来报:“公子已在披泽殿歇下了。”

南门良挥手让人退下,轻声道:“陛下也该歇了。”

方天灼没有回答,他抖了抖那张纸,缓缓道:“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南门良不敢接话。

方天灼道:“这词可真好。”

何筝狠狠打了个喷嚏,他裹着被子缩在床上,喉咙隐隐干涩刺痛,意识到自己可能是在山上冻了半夜又感冒了。

时值半夜,头越来越痛,脑子里却乱糟糟的,无论如何都睡不着,他清楚的听到宫中的更夫打了五更。

五更,便是寅时了。

何筝头痛欲裂的从床上爬了起来,他宫里人都还没起,只有机灵的顺意听到开门声匆匆跑出来:“公子今日这般早?”

“我。”何筝摸了摸嗓子,道:“我起来锻炼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