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这次给了萧凛名片,名片上显示他叫“乐笙”,是一家公关公司的主管。
萧凛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接洽时,乐笙就知道了他的名字,于是就开始甜甜地叫他“凛哥”。
这个称呼,怎么说其实都不合适,因为萍水相逢,即使真要叫他哥,萧哥也够了,叫后面一个字,要更加亲密的关系才是。
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离开了,乐笙就非要邀请萧凛去酒吧坐坐,萧凛已经明白了乐笙的意思,无非是想撩他,虽然他对乐笙不是那么感兴趣,但还是去了。主要是晚上没有其他活动,他精力无限,不去训练,回去睡觉总觉得无法发泄精力,无聊得很。当然,要是他真去花天酒地,那是绝不行的,违反了纪律,但是这样被人约,就不算太过界,且也没有他人知道,或者知道了也没有人有胆量去乱讲。
两人坐在一家酒吧,点了酒,周围气氛热烈,乐笙就毫不客气地抓着萧凛的手要给他看手相。
萧凛的手上全是茧子,槍茧很明显,乐笙爱不释手地摸他,笑看着他。
萧凛说:“不是要看手相吗,我怎么样?”
乐笙红艳的嘴唇凑到他的耳边说:“是兵哥哥,手就是不一样呀,手这么修长有力,那里应该也不小吧。”
他呵气如兰,另一只手还从他的大腿上摸了上去。
萧凛没想到他骚成这样,说实在的,他对平胸的男人,性趣实在有限,就连乔兮那种平时清高冷淡得不行、一被逗就脸红眼媚更讨他喜欢的人,他都心动的感觉高过身体行动的欲望,所以对着乐笙的挑逗,他有些漫不经心,不是那么热情。不过被人摸到命根子,他作为一个每天精力旺盛到可以散打两小时都不疲倦的人,那里瞬间就有了反应。
随着音乐的声音,乐笙要亲萧凛,被萧凛避开了。
乐笙一双电眼委屈地看着他,萧凛说:“出去吧。”
乐笙这下高高兴兴地随他离开了酒吧。
萧凛开车带着乐笙上了路,萧凛问:“你住在哪里?”
乐笙愣了一下:“你要去我家吗?”
萧凛看着他挑了一下眉,很霸道又不容反驳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