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知道我已经大四,快要毕业时,吃惊地说:“我一直以为你跟我一样都是大二。”我说为什么,他形容我“很小一只”,说看起来完全不像快毕业的人。
我知道他喜欢打篮球,开始装作对运动很感兴趣,有事没事去操场转悠。其实我很讨厌流汗,浑身黏腻腻的,有什么意思。不过为了这个极品男,此刻倒是无怨无悔,甘之如饴。
我守着他的东西,大汗淋漓坐在树下,热气一阵阵冒上来,空气中有股汗液挥发的味道,地上的余热让人心情烦躁。头发黏在后颈,大热天跟戴了条围巾一样,包的严严实实。我用手当扇子,拨开长发,说:“我晚上去剪头发,你要不要一起去?”他的头发也长了,该修一修。
他不剪,坐在一边陪我。以为我只是修剪刘海,待听到我跟师傅说要剪短,很短很短的那种,立即跳起来,问:“怎么突然要剪短发?”我说:“夏天到了,挺热的,短发清爽精神。”到时候穿小马裤,还帅气。
他说:“扎起来就不热了,还是不要剪了。”我摇头,“我这种脸型,剪短头发也很好看的,像奥黛丽 赫本那样,也很可爱嘛。”我还满自信,4020那会儿一心想剪短,热情高涨。心想堆在脑后,大热天容易长痱子,多难受。
他见我不听,拉起我就走,还对师傅道歉:“对不起,我们下次再来。”我站在那不走,脸绷得紧紧地,没好气地说:“我要剪头发,碍你什么事啊,哪边凉快待哪去。”凭什么对我指手画脚,管东管西的。他却理所当然接道:“当然碍我事了。”
我哭笑不得,反问:“凭什么呀?”
他悠然道:“就凭我是你男朋友。”
我当时怔了下,反应过来,他这算是告白了。很有点羞怯,盯着脚尖,手背在身后,似乎有半世纪之久,调整呼吸,抬头说:“好吧。”微微仰起下巴,带着女孩子的某种矜持和骄傲,一本正经的样子。
然后俩人一块出了美发店。厚厚的云层露出一点昏黄的月晕,微弱的月光照在方块砖面上,朦朦胧胧,影子淡而长。脚步似轻似重,老是抓不住拍子,迷迷糊糊的,整个人醺醺然。心情像凉凉的夜,连空气都是甜丝丝的。
我很自然挽他的胳膊,他却将我往怀里拥。多少有点害臊,最大的感觉却是热,鼻尖闻到他身上传来的淡淡的汗味,竟然不觉得讨厌。难道是爱屋及乌了么?他说我头发很香,问刚才用什么洗发水,我随口乱说大概是伊卡璐。
就这样,算是互相承认交往了。
当我发觉他喜欢吃棒棒糖时,大吃一惊,连声说:“你为什么吃棒棒糖?”仿佛他此刻嘴里含的是砒霜。我不能理解男孩子为什么爱吃糖。
他斜看我一眼,毫无愧色,说:“我不能吃糖吗?”我说男孩子都应该不喜欢这些才对。他说:“那是别人,不是我。”
我对他这个嗜好一直嗤之以鼻,颇为轻视。他诱哄我:“这种柠檬夹心棒棒糖味道很不错,吃下去心里都是甜甜的。”我摇头,说我喜欢吃辣,不吃糖。
看着他嘴里叼着根棒棒糖,替我抱着一大摞的仪器用品的时候,觉得他那个样子有点可笑,真像小男孩。招手笑眯眯说:“小弟弟,来帮姐姐把桌子挪一挪。”他不乐意了,将东西往实验台上一放,上身歪在通风橱边,斜眼说:“叫谁呢?”
我抬眼挑衅看他,双手叉腰,抬头说:“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啊。”他跟我同年,比我小四个月,叫他一声弟弟也没错。他拉着我压在通风橱的玻璃上,扣住我下巴,来回摩挲,我被他摸的很舒服,没有反抗,只是笑嘻嘻地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