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崔燮转了转酒杯说:“还不算学透,我也才只读了朱子和毛诗的注释,还有许多理解不深刻的地方,得多听先生的讲解。辟如这首《采葛》,其诗就是见葛起兴,发本心深存之情志。女子以有所思之心与其当时采摘的萧葛艾等外物相感,神理凑合,其情思浡然而兴,故作诗以咏之。”

诗里写的本就是遍地皆是的野草,连这山顶上都能见着,只不过如今天气渐寒,这些草还没经霜就已经衰败了。若早一个月、半个月的出来,只怕还能见着正开花结果,生机炽盛的艾草呢。

他随意扯了几根半黄的枯草过来,也不管是不是萧草,在谢瑛手上绕了几圈,笑微微地说:“我也是有所见而起兴啊。”

见人起兴也是兴啊。

谢瑛反手握住他的手,把那草茎一半儿缠到他手上,捏着那只叫枯草衬得越发白净修长的手说:“我读论语时见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我们武学里不读经,后来忙着办差,也没处学这些,难得认得你这么个秀才,你给我仔细讲讲,什么叫作‘兴’?”

……大哥,你要听的是哪个“兴”?

咱们俩一个半月没见面了,见面了不抓紧时间吃喝玩乐,还要讲《诗经》,这还叫约会吗?

崔燮感觉颇有些悲愤,恨不能撩起他的裙子教教他什么叫“兴”。

谢瑛看他一脸不情不愿的样子,知道这时候还要讲经不人道,可是叫他又念诗又上手地调戏了这么半天,再不讲经就真要“人道”了。他摸着崔燮微烫的脸颊,安抚道:“你给我讲讲,我也给你讲个故事,就山下平坡寺的故事,如何?”

这怕不是把他当六岁哄了吧?讲经还不如起来练个剑呢。

崔燮老气横秋地叹了一声,无奈地讲道:“朱子释兴为‘感发志意’,国学先生所解,是说‘兴者,性之生乎气者也。’兴便是胸中一股振发激扬之气,先王采诗以教化百姓,便是为了兴其胸中之气。

“兴本于情。作诗时心中有待发之志,而外物正含蕴天地之理,其理又恰与我心中之志相合,情理凑合,心与物交感,则眼前之景自然化作文章妙句……”

眼前一个正该跟他的“有识之心”相取的佳人,怎么就不能好好的“相值”“相通”,非要听他讲文章呢?

谢瑛盘坐在毯子一角,让他把头搁在自己大腿上,躺在那里慢慢讲书,自己拿着果酒时不时喂他一口。看他说的慢了,像是酒意要上头时,又拿着萄葡、海棠喂他,帮他解酒意。

他的火力比崔燮壮,这日子还只穿着几层单衣。拿东西时,宽大的袖子在崔燮脸上、胸前不时拂过,闹得他脸上发痒,忍不住抓住那只手,哑声说:“你把袖子卷上去,再刮来刮去的我可要撕了。”

谢瑛低头看了一眼,看见自家袖子半堆在崔燮脸上,遮住了他大半张脸,只露出右眼和嘴角。眉眼是虽微皱着,嘴角却含着笑,伸出手来摸他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