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夏羡宁展开手中的支票,道:“也不是什么为难的事,那就送一趟吧……”

他说到这里,目光一凝,将支票拿近了一些,仔细辨认上面的字迹。

洛映白把头凑过去,扒着夏羡宁的胳膊道:“怎么了?”

他说完这句话之后就看见,那张支票上的签名处,签的正是“夏征”两个字。

洛映白:“……这不会是重名吧?”

夏羡宁大学就是刑侦专业,学过一些字迹鉴定方面的知识,再加上夏征的签名又没有刻意掩饰,他道:“应该就是他本人,这是他的字,也不大像是别人模仿。”

洛映白道:“倒也是,他的字迹确实挺特殊的。”

夏征的字迹并不美观,他自己大概也知道这一点,回到夏家之后经常有需要签名的地方,夏征就不知道从哪里学了一种十分非主流的花式签名体,到哪里都签这个像是画画一样的名字,所以夏羡宁一下子就认出来了。

他慢慢将支票折好,收进衣袋,女鬼紧张地说:“这钱你们答应我要送到我家去的!”

洛映白道:“放心吧,答应了你不会说话不算话,到时候我还可以带你一起去。”

在初步确定了这张支票出自夏征之手之后,洛映白和夏羡宁同时萌生一个念头——夏征会去朱琳雅所说的那片地方,未必是见女人约会,而很可能就是冲着鬼市来买东西的。

夏羡宁道:“同样的金额,支票我会另外开一张替你送过去,不过你要先说清楚,是什么人买了你的表,这块表的来历、样式又是怎样的。”

万幸的是,夏征买走的手表是亡母给女鬼留下来的遗物,她一直非常珍惜地留着,印象很深。

据她所说,这块手表是她在上小学的时候,母亲领着她逛凤洋典当行时相中的一件被死当的物品,原本以他们家当时的财力,是不会轻易购买二手货的,但那块女士表是当时国外限量发售的纪念品,造型做工都非常难得,看着又很新,所以女鬼的母亲犹豫再三,还是把表给买了下来,后来又随同女鬼下葬。

夏羡宁又找到一个疑点:“既然后来你们的生活那么困难,为什么这块表还留着?”

“这是我妈妈生前最喜欢的东西,她也总是喜欢带着这块表,她去世之后这表我也一直没舍得卖,就自己留着。”

女鬼说:“我活着的时候在就酒吧陪客人,最起码弟妹的吃穿学费都够,后来我死了,我弟弟把这表给我陪葬,自己辍学。人都快要活不下去了,东西也没什么留着的价值,所以我这回上来之后,就把表挖出来卖,想挣点钱给我弟弟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