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逢场作戏的场合不少,你想站稳脚就得接受这些,想早早摆脱,你前期就得吃双倍的苦,你得学会圆滑学会变通,还得学会好多你以前不愿意接受的东西。这圈子没你想象的好混。”
温睿深吸一口气,他疲惫地揉了揉太阳穴:“我知道了。”
陈朝:“不过你家小朋友要是知道你去那种地方怕是会生气。”
温睿苦笑,哪是会生气?掐死他的心思都有了。
“那你去过这种场合吗?”
对方没有回答,答案不言而喻。
温睿继续问:“那他霍叔知道吗?”
陈朝笑了一声:“鸣哥那个性子,即便知道我是逢场作戏也无法忍受。和他谈了恋爱之后,我基本没去过那种地方。”
他事业刚起步那会儿那种场合去得很多,去了以后那些人就开始挑公主,不一会儿每个人怀里都抱了一个,开始又亲又摸,那气质和谈判桌上的人天差地别,别人怀里都有人,总不可能让他坐旁边干看着,他们会“贴心”地给他点一个。
他天生不喜言笑,往那儿一坐,一副生人勿近的气场。
公主也是懂得察言观色的人,倘若看这人是新人,脸红心跳,眼睛和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自然是使出全身的功夫去挑逗,即便那人再怎么推拒,她们也不会当回事,因为她们知道这不过是欲拒还迎的挣扎,不一会儿对方就会深陷其中。
而陈朝这种不急色又淡然的角色,她们不敢轻举妄动,只能随陈朝的意思,乖乖坐在旁边,连话都不敢搭。
所以即便是前期,陈朝的尺度也仅仅是去过那种地方,倒不是为谁守身如玉,他天生对女人没兴趣,也有人给他点过少爷,那种地方的少爷都是肤白貌美,腰又细又软,怎么看都不对他胃口,如果让他说出喜欢哪样的,他会说喜欢霍启鸣,不是有男人味又能扛事儿的,他只想要霍启鸣那个人而已。
再后来事业稳定了,不需要像前期那般东奔西跑,需要揣摩别人的心思,看人脸色,生意能谈就谈,不能谈他多接几个小项目,挣多挣少都是挣,退一万步讲,他就是混到破产,他鸣哥又不是养不起他。
“别告诉他,我怕他不高兴,他这人对你们这些人大方,对我是属狗脾气的,难哄。”陈朝的语气里带着笑意,温睿隐隐听出了几分炫耀。
温睿:“……”原来对他更凶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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