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妖孽横生 谦少 1495 字 8个月前

后来年纪再大了点,眼界也开了,夏宸才知道原来中国古代文化里的帝王学才是真正的博大精深。中国五千年的文化积淀,只要真正读透了一点皮毛,也足以在这残酷的社会中立足了。

宝宝是个好孩子,自然值得最好的教育,夏宸在大学里还有三四年,这时间足够他培养出一个小君子了。

当然,培养要一步步来。现在城市里的孩子大多浮躁功利,在宝宝这个年纪,已经有不少孩子开始被家长在努力发掘“艺术天赋”了。然而,夏宸给宝宝上的第一课却很简单——自然。

感悟自然和敬畏自然,是一个人最美好的品质之一,一个人,如果活了一辈子,都不明白自然的美好,不曾见过最美的日出和最深沉的日落,不曾亲手养活一株花,见证过一场花开。一个人,如果一辈子都被束缚在钢筋水泥的都市,呼吸着被污染的空气,感知不到四季的变化,在人和人的勾心斗角中消磨了时间。那么,他也不过是工业化进程中的一个零件而已。

夏宸小时候聪明得过分,险些被选进清华少年班,夏宸的妈妈没有答应——那时候她才二十多岁,是个有灵气的才女,她说她不要夏宸当华罗庚,数学固然美妙,但是她想教给夏宸的第一课,是“每个人都应该自己决定自己想要的生活!”

她其实还想给夏宸上很多课,从诗经到德国鲁尔工业区的兴衰历程,可惜她没来得及,夏宸七岁那年她飞机失事,和夏宸的爸爸一起死在太平洋上空三万英尺的高度里。

幸运的是,她的儿子,并没有被肃杀的寒冬摧毁,他最终长成了她想要的样子,像一棵长在沙漠中的树,是君子,也是绅士,既知道什么仁义清高,也能自己投资在政府的新开发区买下一栋楼。

而如今,他站在一个学校的花圃里,站在如血的夕阳里,抱着一个四岁半的娃娃,教他读一个一千多年前的诗人的句子,教他什么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也许,这已经不应该叫培养,而是叫继承。

第26章

陆之栩下了课,坐在办公室里和那些层出不穷的水果奋斗了一会,还是没能突破十万大关。难得忽然良心发现,记起自己还有个儿子,于是杀到许煦的办公室,讨要陆嘉明宝宝。

许煦今年要带研究生,忙得焦头烂额之际还要承受陆妖孽的骚扰,觉得实在是生无可恋,于是不怕死地把一张纸拍到陆之栩面前:“夏宸把你儿子拐走了,你自己上花圃找去。”

于是陆之栩攥着自家保姆留言的小纸条找到了学校花圃,看到了在夕阳中陪着宝宝看花的夏宸同学。

那一瞬间,他是稍微有一点点震撼的。

因为四岁半的陆嘉明宝宝,正在一个花圃工人的指导下,用胖乎乎的小手,把一棵种在报纸筒里的小雏菊移到地上的坑里。

大概是因为前几天天气暖和,那株雏菊已经开了一朵花,粉白色的小花在阳光下颤巍巍地,宝宝小心翼翼的表情实在让人动容。

他还那么小,那么脆弱,已经知道要照顾比自己还弱小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