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下午四点过,杨翌过来敲门,问他们是不是在外面吃饭,他去定位子。
人一走,林峰看向吉珠嘎玛趁机开口:“你这兄弟不错,难怪说很通人情世故,说句实话,别看你是连长,就真该学学他。”
雷刚失笑摇头:“定性了,难。”
吉珠嘎玛一脸无辜看人:“我也没差到什么地步,不信问刚哥,领导对我印象都挺好。”
“别问我。”雷刚摆手,不予置评。
林峰哼哼地笑:“无所谓了,三岁定终身,大家都习惯了。”
吉珠嘎玛被埋汰了一番,当即就有些炸毛:“我怎么差了我?你这才回来就指这是那不是?”
“……”林峰扫了眼雷刚,再说下去很明显的打情骂俏,还是得注意一点儿环境,雷刚再说知道,闹的狠了,肯定也不自在。
也许是大家又熟稔了几分,晚上的酒喝得远比中午多,林峰酒量一直都不算好,醉得最快,散场的时候几乎是脚下不稳,最后是被珠子扶着坐着计程车回的大院。
进了屋俩人直接就往床上倒,吉珠嘎玛趁着林峰喝得手脚发软,彻底饱餐了一顿,热情的差点让林峰晕过去。
这一次,俩人直接在屋里荒淫无度窝了一天,饿了就吃点饼干,醒着就看看电视,心动了就直接开摸上压,屋里的艳阳春风就没消散过。
乃至初五吉珠嘎玛回去工作的时候,两个人都是手脚发软的使不上力。
林峰也要回成都,就跟着吉珠嘎玛去部队取了车,顺便看他带了一回兵。
那种感觉怎么说呢?
林峰看的心软如棉,浓稠的甜中还带着几分酸楚,一边欣慰着当年那个愣头小子现在终于长大了,一边缅怀着逝去的那些青春时光。
他爱当初那个热情如火,肆意张扬的珠子,就像一曲青春的歌谣般让人清新鲜活,也爱如今这个凌厉干练,成熟厚重的珠子,让他想起了被打磨抛光后的美玉般光滑润泽。
其实这就是爱情,动了心,扎了根,就像荒原的野草一样,在风雨之后总会蔓延乃至无边无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