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雨岑,你到底有没有喜欢过谁?”
“唔?”大叔迟疑的偏头想了想,一一列举道,“我喜欢很多人啊!我喜欢我的父母,喜欢阿哲他们一家,也喜欢俊煕和你,还喜欢有来看过我的一对很奇怪的男人,一个叫司徒,一个叫妖孽,奇怪吧?怎么会有人叫这种名字的。后来又见到了一个人,叫舒扬,很温柔,也很儒雅,我也蛮喜欢的。其实如果不是俊煕的妈妈脸色差得老是让我以为自己撞鬼,要不我也挺喜欢的。”
“别告诉我你从清醒到现在就见过这么几个人?”
“是啊!你怎么知道?”
“笨蛋。”
文宣低笑着,抱着叶雨岑的手紧了紧。
他知道自己究竟喜欢叶雨岑什么了,也知道那些纠缠在叶雨岑身边的男人喜欢他什么,不仅仅是叶雨岑可爱漂亮的外表,最最重要的是他的善良。
外表再美,眼神再清澈,表情再无辜、再纯洁,倘若不过是装出来的,总有被人识破的一天。
而叶雨岑,他的善良总是那么真实,不带一丝虚伪和做作。
他傻、他笨、他不谙世事,都是因为他太善良,做人太真,太轻信。
心灵是美好的,所以他总是把人往好的方面想,所有的人在他的心中都被他美化过,他把你的丑恶过滤,把好记在心里,人人在叶雨岑的心中都能留下一个好印象,因此他才能那么博爱的对周围的人都抱有好感,也才能忍气吞声的把同事存心的利用看成他们真的需要自己的帮助。
如果邹凯对叶雨岑是真心的,那么文宣相信金俊煕说的话也是真的。
叶雨岑很擅长于原谅,有些爱能够一见钟情,文宣自己就是属于这一种,可他也相信那种细水长流慢慢培养出来的感情,想到叶雨岑的‘博爱’将的情感这样大范围的瓜分,嫉妒的毒蛇不禁咝咝的吐出红信,缓缓盘绕上来。
“为什么说你是那么多人里最没有优势?”
叶雨岑挂着文宣的肩膀轻飘飘的说着,看他懒懒的样子,文宣相信要不了一刻钟,这只小猪就会沉沉睡去。
“那么多人喜欢你,可你最不可能接受的人就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