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一喜,手下更加噼里啪啦:
[大脚不臭]:打比赛啊,当然得参加了!几点?
[一把好枪]:我们这儿上午,你那儿晚上,刚好都能上线。你这两天多上游戏练练,手法别生疏了。
[大脚不臭]:知道了老大~
混血室友
其实我打CS,倒不是说游戏本身有多好玩,而是为了队友一起群殴时那种热血澎湃的感觉。所以虽然枪法奇烂,每次战队有比赛,我都是要参加的。
就这样,我废寝忘食的在网上苦练枪法,练了整整两天才稍微找回一点手感。再然后,跟刀锋战队的友谊赛就开始了。
刀锋跟我们歃血一样,队友的水准算不上顶级,但普遍水平很高,两个队的战术、枪法相差不大,玩的就是运气和人品。
我的武器是M4小黑,自从上回见识过M4在小马手中的威力后,我就弃了AK专攻M系列。不过人比人就是不能比,同样的武器,在我手里跟在小马手里,就像弹弓跟步枪似的。
整个战队参赛十二人,我的任务就是拿着小黑往敌军巢穴里冲,尽可能吸引敌军的目标,然后让队友们干掉他们。说白了,我就是个职业炮灰,拿着M4一通扫射,偶尔也能扫死一两个,最多一把扫死六个,那是神一般人品爆发的时候。
职业炮灰往往都是最被人唾弃的,尤其当我歪打正着扫爆对面三四个脑袋的时候,那公频就更像炸开了锅。不过作为一个职业炮灰,我还是很有职业操守的,不管对面怎么骂,照样冲,照样扫,照样死。
“你怎么不知道躲?”有只手突然按上我的肩膀,把我吓了一大跳,屏幕里的彪形大汉身形一顿,立马被对面射成了马蜂窝。
早死早超生,我也不生气。
我把耳机摘下来:“我躲了啊,你没看到我在走猫步么?”
“你这叫什么猫步?”黎安突然笑出来,“身法真烂,能活那么久就算运气了。”
“喂,你什么意思啊!”我有点不爽,我好歹也为组织奉献了热血和生命,铺开一条直通贼窝的康庄大道,怎么就被混血洋鬼子鄙视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