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桃色相悖 迟雎 2770 字 9个月前

快,准,狠。

姜煜世真该感恩戴德大学时光,在HKU和学长练过搏击,不然这下一定断子绝孙。偶像的业务能力实在出众,姜煜世脸上还是挂着笑,转身躲开后,顺势还反手揽住林砚生的腰,又制住了林砚生的双手。

林砚生闻见从那人手腕上溢出甜燥的广藿玫瑰味,饱满又如红酒。

他皱着眉抬起头,怔住了。

他有些近视,又刚睡醒,此时才定睛认真打量了一下身边这人。看见那样熟悉的穿着,身形也几分相似,竟能令他产生错觉,但在看清脸的一瞬间,他没来头地失望,

姜煜世没想过还是能收获林砚生的一份震惊,虽然他们两人设想的缘由根本不同,但还是极大地满足了姜煜世的好胜心。

事实上姜煜世也应该秉承他这份好胜心。这一张风流意气的脸,被大家说是上帝恩赐,所谓老天爷赏饭吃。

“美”这一字用在他的身上难免庸俗,因为太独特,世上再找不出相似。

姜煜世从小常常被骂说是怪物,结果反倒长大后还得到众人赞叹。他患有先天性的虹膜异色症,左眼是承袭他爹地半英国人的湛蓝,右眼又是瞳色略浅的琥珀色。听起来神乎其神,但在非强光情况下其实并不太明显。

所以说他最值得细致推敲,每寸都是惊喜,毕竟世上总有人醉心于不对称的突兀之美。

而他又不嫌浓重地在眼下生了颗赤色小痣,幸好并不广俗地落在眼尾,而是左眼瞳孔正下的位置。左脸蓝眼红痣,像是精怪,和右脸的温朗截然不同。

长得挺神棍,好记。姜煜世自我评价。

基于自身条件与无拘无束的生活习惯,或真或假,姜煜世向来花边新闻不断。却惊奇地,没人因此厌恶。

谁又真的在意他是否和很多人有关系或者和很多人同时拍拖呢?

美貌会永远凌驾于道德之上,艳名和罪名同样累累。

姜煜世回忆起台本上的内容,“我觉得你好眼熟。”

他说起话来带着淡淡的粤语音调,浑浓而深沉。因为经纪公司出道初期斯巴达式的培训强度,姜煜世说起国语来早已自如,只是多年语言习惯的调子难以更改。

但他一说完就后悔了,因为用这一句话作开场白真的很丢架。而且,怎么可能只是眼熟的这种程度呢?

倒是林砚生是真的觉得这张脸很眼熟,他又想了想应该是因为天下小白脸偶像都有相似之处吧,然后默默挣开姜煜世的控制,坐回原位,拿起手机回复谢锐的微信消息。

“你不认识我?”姜煜世不饶,径直在他的对面座位坐下。

林砚生抬头像看傻逼一样瞥了一眼姜煜世,从裤兜里摸出一片益达口香糖,扔到姜煜世面前。

大概意思是:嘿,你的益达。拿上赶快滚。

姜煜世皱起眉,为什么,为什么林砚生一点也不记得他了?

“细佬,你好过分。”他才对自己无语了,渴求营造一个令对方小鹿乱撞的初见面,但现在心砰砰跳的人竟然却是他。林砚生只坐在对面,一副生人勿进的样子,就已经和他梦里出现的情景渐渐重叠。

林砚生难以置信地看着姜煜世,这人居然还是个港仔。……什么佬?是不是在骂他?

姜煜世瞧出他眼里的困惑,支起下巴煦煦地笑,解释说:“是小弟的意思啦。”林砚生顶一张高中生的脸,不论是二十岁的林砚生,还是二十五岁的林砚生,在姜煜世的记忆里永远错乱地驻留在他的中学时代。

这人看起来也不比他年龄大,怎么敢叫他小弟?林砚生正疑惑,却突然想起明年排了一首歌给一个香港明星,他正愁呢,因为他不太了解现在要给香港明星定什么样的位,选什么样的曲风,毕竟他对港乐的记忆还停滞在李克勤刘德华上。他这次要写商业歌,当然不能一意孤行地搞艺术。

虽说开端不是特别友好,但凭着林砚生向来对音乐的严谨,他还是愿意和现在的香港年轻人打个交道的,好了解一下他们之间最近的流行趋势。

“我问一下,你们最近爱听什么歌啊?”林砚生支起身子问道。

店内放着的重金属正到高潮,轰轰闹闹得让姜煜世什么也听不清,“你说什么?”

换来的结果是林砚生加大音量又重复了一遍,然而在姜煜世眼里只是再次向他做了一遍口型。姜煜世摇头,还是直说“我听唔明”。

无奈之下,林砚生撑在桌子上,将整个上半身探过来,凑近姜煜世的耳,“我说——你们最近都爱听什么歌——”他发誓除了在台上唱歌以外绝对没有用过这么大音量说话。

姜煜世闻言微微偏过头正对上林砚生,却直直撞进了他一双乌黑的瞳仁里,此时此刻他们的鼻尖也像是要相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