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的酒吧,以复兴路到淮海路这段比较兴旺,来的人也比较多,虽然距离宝山区比较远,但林南为了能顺利接单,也不在乎来回要多出一个小时的路。
华灯初上时,魔都的纸醉金迷似乎才刚刚开始。
干代驾当然不能喝酒,林南就随便找了家面馆对付了几口。
他先从周边的酒店开始瞄起,但凡遇见喝的酒醺醺的人从饭店出来,他都会分析着人家需不需要代驾服务。
由于林南的形象非常突出,他还有意的改变了一下自己的形象。
总不能你长得跟明星一样,穿的跟个二代似的,站一起比人家要光鲜许多,人家能乐意让你做代驾?
这不是给自己找不痛快吗?
林南的发型早就从板寸改了回来,现在也算是能长发摭耳了,这种发型有很大的好处。
打理的稍微乱点,身上穿的再普通点,就是一个落魄中年男人的形象。
回头再稍微打理一下,又变回了一副帅逼模样。
所以,林南现在是蓬乱的头发,简单的白T恤, 蓝色牛仔裤,配上一双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白色板鞋,手上还推着一辆可以折叠的自行车,这就是他的全部装备了。
林南准备今晚先做吃饭喝酒的代驾生意,然后再做酒吧的代驾生意。
经过了食神府的炒饭店、张驰的夜宵摊,其实做小买卖最能锻炼人的交际能力了。
林南的脸皮早就练出来了。
他先给酒店前厅的服务员送了点小礼品,又凭他三寸不烂之舌和厚颜无耻的吹捧,将前厅小姐姐的马屁拍的爽到飞起,便成功的拿到了代驾的优先权。
今天的第一单生意是一位肠满肚圆的大哥,人家喝的是红光满面,右手还搂着一位不知是他女儿还是小三的姑娘。
他将手里的车钥匙往林南一扔:“小赤佬,送阿拉去喜来登,喜来登晓得伐?”
“叮,来自宿主的怒气值加10点。”
“叮收获屌丝值50点。”
林南默默的看了看手上的汽车钥匙,果然,奔驰这款车标就很适合这种人。
虽然这款S250看起来有点旧,也值不了几个钱,但这年头,要的就是牌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