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微夏是白色,像一个标点,安静寡言,不会拒绝朋友,常常一个理由要在舌尖里打几个转,这种沉默同时带着心软。
“好。”林微夏看着柳思嘉的眼神败下阵来。
上课前,林微夏把全部传单扔进了垃圾桶里,那张大提琴的传单她犹豫了一下,最后塞进了抽屉里。
某天,她拿书出来的时候,传单掉在了地上,宁朝抬了抬眉,问道:“喜欢大提琴啊?”
“谈不上。”
喜欢前面有个主语“我”字,但我能改变一切吗?
从那次宴会之后,柳思嘉每天雷打不动早起半个小时把牛奶放到班盛桌上,林微夏不解地问她为什么不下了早读直接给他。
“你果然没有喜欢的人,真好,不用像我这样患得患失。”柳思嘉语气羡慕,坦然道,“是怕被拒绝。”
不直接拿给他,是怕被拒绝。
更何况,她太骄傲了。
“送到一定程度,我就表白,到时候再和他说所有牛奶都是我送的。”柳思嘉说道。
柳思嘉站在走廊上,拿出防晒喷雾往脸上脖子喷了一圈,看着林微夏怎么晒都晒不黑跟牛奶一样瓷白的肌肤,拉着她进门,语气羡慕:
“你怎么那么白,羡慕死我了,我防晒做了足足三层。”
林微夏看了一下自己的手臂,不以为意道:“好像还好。”
林微夏从后门进去,正好碰见班盛也进来,他走得比她快,黑色t恤的衣料轻轻擦了她肩膀一下,冰凉的烟草味混入鼻尖。
他去厕所抽烟了。
班盛走到最后一排,抬手拎起前面的椅子反过去,懒散地坐了下去。一颗脑袋凑前来,抓起他的衣领一嗅,恰好露出凸出来的两截锁骨。
邱明华压低声音道:“班爷,你去厕所抽烟了,怎么不叫我?赵主任没抓到吧。”
班盛一把扯回自己的衣服,掀起眼皮睨了他一眼,开口:“离远点儿说话。”
他刚洗完手,抽出一张纸擦了擦手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里,拿起桌上放着的一盒牛奶,正拆着白色吸管。
邱明华语气艳羡:“长得帅真好,我也想喝。”
“出息,你要就给你。”班盛漫不经心地开口,桌子上还有一盒。
“还是算了,我怕送牛奶的那个妹子杀了我。”
林微夏正分着试卷,将这段对话听得一清二楚。从那次宴会之后,整整一周,两人再也没说过话。
周一,柳思嘉同林微夏正式加入篮球社。加入篮球社后,一周大概有两次要去社里报道集合,都是下午放学后的时间,入社最大的好处是可以不用上第一节晚自习。
至此每到去篮球社报到的时候,林微夏和柳思嘉都会一同出现,运球,练习投篮,再手拉着手一起留校吃饭。
只不过柳思嘉的晚饭常常是一份全麦面包,尽管她已经很瘦了。
柳思嘉加入篮球社的目的,就是追班盛,可是一周过去了,她连班盛的人影都没见着。
周三下午训练结束的时候,宁朝还在那不停地飞跃投篮,汗水沿着他板寸头的两鬓滴落,惹得路过的女生频频回头。
柳思嘉对于他这种借球耍酷的行为无声地翻了个白眼,抱着手臂问道:“哎,你知不知道班盛为什么不来篮球社?”
“听到你来了之后,就不想来了呗。”宁朝抓着球,跳起来投掷,篮球稳稳当当地进了篮筐,砸在地板上发出“咣”的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