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拿一条绳子将张敏捆绑起来,然后威逼道:“你干不干?

不干我就杀了你!”

说着抄起一把尖刀在张敏面前挥舞起来。

张敏害怕了,屈从了。

终于改口对王震说:“那就跟你们干吧,不过千万别犯事……”

2010年国庆节前一天的凌晨,姚存红开着他的银灰色的面包车来到王震家,找他一起出去寻找目标。

张敏跟着王震一起出门上了姚存红的车。

夜游好一阵子也没有找到适当的目标,只好又返回巴陵街15号住处。

王震和张敏进门不久,姚存红突然给王震打来电话,说在平公街一家药店附近发现一个独行女子,让他俩赶快来。

平公街距巴陵街不远,王震和张敏急忙向平公街跑去。

王震跑得快,抢先上了车。

这时他们看到一个中年女子,稍胖,身高一米六十多,留着长发。

穿着牛仔裤,脚穿白色运动鞋,颇有几分姿色。

王震伸手把她拽上了车,贪婪地瞅了她几眼,问她是干什么的,这女子自称是“小姐”。

本以为是“来客”了的女子脸上的笑容还未散去。

王震便用绳子将其捆个结实,正用刀威逼她把身上的钱和手机拿出来。

王震随手把手机扔出车外,只把钱揣进衣兜。

后又发现此女的手包里有一张银行卡,王震夺过银行卡,向女子要密码。

女子开始不说,王震动手打了她几下,刘某顿时乖乖地说出银行卡的密码。

此时已是凌晨四点多,王震急命姚存红把车开回巴陵街15号住处。

女子被“押解”进屋后,王震用胶带把她捆起来,放倒在地板上,随后王震便令张敏去取钱。

姚存红与王震到厨房商量如何处死这个女的。

王震说:“勒,用绳子勒死不见血。”

随即拿来一条晾衣服的塑料绳,走到刘女士跟前,只见刘某脸无血色,哭哭啼啼,连连哀求:“别杀我,二位哥,别杀我,我家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