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我舅舅

“对不住,我本该不这么说,可你穿衣裳的品味,也实在太差了。”小兔子说话,便不那么可爱了。陶陶蹙眉,指着衣裳上的一尾鲤鱼,“实在艳俗不已。”

禾晏:“……”

这位小姐,都什么时候了,居然还有心思观察衣裳?难道朔京来的大小姐都是如此吗?禾晏寻思着自己从前也不这样啊。她轻咳一声,道:“眼下情非得已,陶陶姑娘还是先将衣裳的事缓一缓。”

她将程鲤素那一匣子发簪递过去:“先选一支你觉得不那么艳俗的,将头发束起,眼下你做女子打扮可不行。”

“为何?”陶陶不解。

“孙凌应当很快会派人找过来,搜捕全城同你长得相似的女子。我们也不能幸免。”

陶陶闻言,紧张起来,“那怎么办?”

“你别担心,我自想办法将他们支走。这么晚了,你还没吃过东西吧?我这里有些路上的干粮,等明日早上,我再让客栈给你做点热的东西吃。这里还有茶水,冷是冷了点,你自便。”

陶陶摸了摸肚子,方才觉出饥饿,便自行去倒茶壶里的茶水,禾晏见状,心中叹了口气。这姑娘果真单纯,经过万花阁一事,还是如此容易轻信他人,若不是遇到自己,换个其他有歹心的人,只要稍加哄骗,在茶水里下药,都不用折腾,就将这小姑娘拐走了。

当年自己虽也孤身一人离开禾家,到底是跟着抚越军一道的,不至于这般危险。这世道,对女子,总是艰难些。

她心里想着,此事本来想瞒着肖珏,但眼下肖珏和飞奴都不在,反而不好办了。原本她打算,如果孙凌的人找上门来,有肖珏在,不至于进屋查人,现在没了这尊大佛,搬出肖珏的名号,旁人大概以为她在说谎。

只能期望肖珏早些回来了。禾晏从没发现自己曾有一刻像现在这般,期盼肖二公子的归来。

陶陶随便吃了几口干饼,喝了一杯茶水,便道:“不吃了。”这个“不吃了”,从她嫌弃的皱鼻子的表情来看,定然不是因为吃饱了,而是不合她的口味。

她自己坐到桌前,对着铜镜束发,梳了片刻,转过身道:“好了!”

禾晏此刻也觉出有些口渴,拿了个杯子正喝茶,一看差点没把茶水喷出来。这孩子头发扎得乱七八糟,活像是刚刚逃难回来。她忍不住问:“你这……是扎的头发?”

“人家从前在府里又没有自己梳过头,都是丫鬟给我梳的。”小姑娘委屈极了,将梳子一扔,“我不会!”

禾晏:“……”

她无奈的走过去,好脾气的捡起梳子,道:“不会就不会,发什么火,我来帮你。”

说罢,便真的将陶陶的长发握在手里,一下一下的给她梳头。

陶陶一愣,铜镜里映出的少年温柔又俊秀,她忍不住问:“你连这个也会?”

“多试几次就会了。”禾晏笑着回答。

她做禾家大少爷多年,但改换身份这件事,除了禾家大房二房几人,其余人都不知道。因此,禾晏的小厮和丫鬟们,从来都不得与她太过亲近。就连扎头发这回事,都可能露陷。所以禾晏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开始自己束发。

不仅是束发,任何可能泄露秘密的事,她都要自己做。久而久之,便也养成了一副凡事亲力亲为的性子。虽然有时候也会很羡慕那些被捧在掌心里长大的少爷小姐,不过转念一想,譬如说遇到今日这种事情,她也不会哭哭啼啼的,许多事情,靠自己总归有底气的多。

待束完发,禾晏又给她将脸涂黑了些,眉毛也画粗了些。她做这种女子乔装男子一事早已得心应手,妆罢,陶陶看着镜中的自己,愣愣的道:“多、多谢你……你真是好手艺。”

禾晏拍了拍巴掌,“熟能生巧而已。陶陶姑娘,你且背过身去,我也得换件衣裳。”

……

今夜的凉州城,实在是热闹非凡。

有人竟在离孙知县府上不远的地方,劫了孙少爷的马车。马车里的人是孙少爷新纳的小妾,一时间,凉州府衙鸡飞狗跳,发誓要非抓到贼人不可。

“少爷,少爷,那人分明就是她的情夫!”先前才挨过禾晏一拳的护卫此刻正跪在地上喊冤,“他们是一伙的,就是故意将她劫走!”

“她根本就不是凉州人,哪里来的情夫?”孙凌一脚踢过去,“蠢货!”

孙凌如今三十而立,一事无成,指着自己的知县老爹过日子,在凉州城欺男霸女,无恶不作。他生的兔头麞脑,脸颊处有一块黑色的胎记,更显可怖。他府上小妾无数,还有无数被他欺辱了丢弃的良家女子,凉州百姓敢怒不敢言,容他父子在城里一手遮天。

今日却在回家路上被截了胡,女人事小,丢脸是大,对孙凌来说,这是赤裸裸的不将他们孙家放在眼里!

“眼下城门已经封锁了。”另一个护卫道:“那女人受了伤,应当还在城里。挨家挨户的查,总能查到下落!”

“蠢货,”孙凌又骂了一句,“凉州城里的人,几时这样胆大,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你既然说那人知道是我孙凌要的人还敢动手,自然是不知死活之辈。多半不是凉州人。”

“那女人也不是凉州人,他们指不定是一伙的!”先前的护卫又道。

“管他是不是一伙的,敢同我孙家作对,就要做好有命来没命去的准备!你再说一遍,那人究竟如何相貌?”

“他当时蒙着脸,看不到长什么样子。约莫七尺余,比我矮一头,身材瘦弱,不过穿的很富贵,他那件衣裳的料子,也不像是普通货。”护卫绞尽脑汁的回忆,“总之,应当不是穷人。”

孙凌思忖片刻,道:“我知道了。”

两个护卫齐齐看着他。

“城里的人马继续堵城门,剩下的大头,跟我去查客栈!”

“客栈?少爷,这是为何?”

孙凌骂道:“蠢货就是蠢货,也不想想,既然多半不是凉州人,就是住客栈了!你说这人穿着富贵,也不可能住粗陋客栈,你找那些好的、花银子多的客栈,不就是了吗?”

“原来如此,”两个护卫连忙称赞:“少爷英明,少爷英明!”

“哼,”孙凌得意一笑,脸颊上的胎记显得更可怖了,他阴测测道:“凉州城里,几时没见过这么不怕死的人了。我倒要看看,到底是谁这么大胆子。还有那个贱人,实在不识抬举,三番两次如此,怕是不知道我的厉害。”

“一个都不要放过!”

……

城里的夜,仿佛被火把映亮了。本该是安寝的时辰,家家户户被马蹄声吵醒,衙役和城守备们冲进平民的宅院内,依次盘查。

按理说不应当如此,可孙家滥用私权已不是一日两日。听闻孙凌的小妾被掳走,不少人暗中斥骂。

“呸,胡说八道,哪里来的小妾,长成那副尊容,就算万贯家财人都瞧不上,定又是去哪里掳的清白姑娘,这种行径和强盗有什么两样?强盗都要挑夜里动手,谁敢这么明抢?”

“可人不是被掳走了么?这是哪位义士看不下去才出手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