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最适合玉米播种的季节是夏天,但夏天播种的话,就要耽误一季,所以金锋和魏无涯就赶着春播的尾巴,种了一季春茬,现在刚刚进入成熟期。
和长在地下的土豆相比,玉米看起来就威风多了,成熟之前就好像一片甘蔗林,翠绿茂盛,现在到了成熟期,玉米叶就变成了墨绿色,硕大的玉米棒长在粗壮的杆子上,看起来格外喜人。
比起外形来说,更威风的是玉米的名字,从字面意思理解,就是像玉一样的米,听起来就厉害。
九公主第一次听说玉米的时候,还好奇问金锋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当时就把金锋问住了,虽然从小就说玉米,但他还真不知道玉米为什么叫玉米,于是又推到了所谓的高人头上,说高人就是这么称呼的。
收割玉米这天,金锋又是全家齐上阵,四小只兴奋的在地里来回乱跑,金锋喊都喊不住,没多大一会儿,四小只的脸都被玉米叶子划出一道道红印,总算老实了。
“姐夫,玉米好吃吗?”
小娥捧着一个玉米棒,咽了口口水。
“也就那样吧,我觉得没有土豆好吃。”金锋随口回答。
前世金锋出生的时候,生产力已经发展起来了,至少不会饿肚子了,玉米也离开了主食的行列,主要用来制作饲料和味精之类的衍生品。反而是后来上了大学,为了摄入一些粗粮,才重新吃起了玉米。
只不过那时候吃的玉米是经过特别培育的糯玉米,口感更好,现在这种玉米,尽管金锋还没吃,光看看就知道是真正的粗粮。
“当家的,玉米应该怎么吃?”关晓柔也跟着问道。
“可以烤着吃,也能磨成粉煮粥。”金锋回答。
挖土豆的时候要小心翼翼,掰玉米就不用那么小心了,府兵一人提一个布袋,只用了半天就把几十亩玉米掰完了,然后在金锋的指示下送到空地上。
“这个不用称重吗?”九公主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