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林佳儿她们还是在做大红大紫的明星梦,为了这个虚无缥缈的目标,牺牲自己的幸福和灵魂,值得吗?
“欧巴,不行的,你不知道,如果只是不做明星了,我绝对扭头就走。可是不行,因为那些人逼我签下了合同,如果违反,就要赔高额的违约金!当年,我弟弟重病,为了给他治病,没有办法父母让我加入了公司,签了如同卖身契的合同.......我们这样的老百姓,根本没钱没资源跟这样的大企业打官司,完全被他们吃定了.......”林佳儿失声痛哭,说起心酸往事。
梁江涛这才明白,原来,林佳儿有这样的苦衷。
可恶.......这不是现代版的杨白劳么?
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
只要有钱,就可以任意利用规则,丝毫不考虑不同群体使用法律的成本和能力是不一样的。
冰冷的法律,就成了他们欺压良善的工具!
既然碰上了,那就得管!
“如果你违约,要赔他们多少钱?”梁江涛问道。
“大约2亿韩元。”林佳儿嗫嚅着说。
2亿韩元......
梁江涛算了算,大约相当于1000万人民币。
在这个时代,绝对是天文数字。
要知道,林佳儿现在只是练习生,基本没有什么收入的。
而经纪公司跟他们签订的基本都是10年、20年长约,如果你不听话,不给你资源,你也赚不到钱,白白浪费青春。
韩国的练习生太多了,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要是辞职的话,好,赔钱。
背负1000万的债务,人生基本上就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