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大嫂做饭的手艺,霍清宴忍不住夸赞道:“菁菁啊,咱儿子说得可一点儿都不假!大嫂确实生得貌美如花,那张脸简直如同精雕细琢一般,让人看一眼便难以忘怀。
而且大嫂不光脸蛋儿长得美,身材更是火辣得很呐!前凸后翘婀娜多姿不说,个头还高挑修长,站在人群当中就是鹤立鸡群的存在。
倘若大嫂没有嫁给我大哥,像她这般出众的人物,恐怕还真没有人能够护得住呢。
要知道,我大嫂的容貌在这整个军片军区里面,那可是数一数二的大美女呀!
就算是文工团里那些水灵灵的小姑娘,和大嫂比起来也会黯然失色。
文工团的小姑娘就像小茉莉,我大嫂那就是牡丹花,她们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
说来也怪,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今天见到大嫂,我感觉她越发显得年轻了,一下子年轻好几岁呢。
瞧上去就好似从来都没有结过婚一样,依旧如当年一样青春靓丽、光彩照人。”
宋菁菁静静地坐在那里,一言不发地聆听着丈夫对大嫂那如潮水般汹涌澎湃的夸赞之词。
每一个字、每一句话,就像一把把锋利的小刀,无情地刺向她那颗早已千疮百孔的心。
遥想起曾经那段青涩的时光,那时的自己正值青春年华,却因相貌平庸无奇,再加上满脸狰狞可怖的疤痕,最终错失了与王家联姻的机会。
每当回忆起这段往事,宋菁菁的内心深处都会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痛楚和无奈。
后来她嫁给了离过婚的男人霍清宴,在过去的几年里,她一直很自卑,生怕霍清宴看不起她。
霍清宴给她找了祛疤药,经过她的精心呵护,终于成功地让脸上的那些疤痕慢慢淡化了。
然而,即便如此,站在秾颜昳丽的大嫂跟前,她好似一根微不足道的狗尾巴草,而大嫂则是那高贵典雅的牡丹花。
在大嫂的光芒照耀下,宋菁菁感到无比的自卑,这也是为何不喜欢去跟大嫂玩的缘故。
凡事认识的人,总喜欢拿她跟大嫂来比较,公公婆婆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可是她心里很清楚,他们都喜欢大嫂。
宋菁菁忍不住转过头,泪眼朦胧地望着身旁的丈夫霍清宴,声音颤抖地问道:“清宴,你是不是觉得我长得很难看?”
听到妻子的问话,霍清宴先是微微一怔,随即便连忙摇着头回答道:“没有啊,菁菁,我从来没有嫌弃过你不好看。要是嫌弃你,我肯定不会答应跟你结婚。
孩子都大了,你说这个干什么。时候不早了,你去帮儿子找衣服洗澡吧。”
霍清宴心里也清楚,虽然媳妇脸上的疤痕已经淡化了不少,说句实话,她的五官充其量也只能算是比较清秀罢了。
说不上难看,但绝对称不上漂亮。跟文大嫂比,那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刚刚他说文工团的小姑娘是清新脱俗的小茉莉,他媳妇那就是路边随处可见的小野花而已。
他媳妇要是有大嫂那绝世容颜,估计十七八岁就嫁去王家了,哪会嫁给二婚的他。
虽然他家世不错,自身条件也不错,毕竟他离过一次婚,自然同意条件的头婚男同志吃香。
霍清宴抱着小儿子回房间了,宋菁菁突然站起身,吩咐唐雪,“小雪,你去帮我儿子准备洗澡的热水。”
唐雪提着桶子打开门出去了,霍逸晨见妈妈心情不好,就凑到她跟前问:“妈妈,你眼睛怎么红了?”
宋菁菁拉着大儿子霍逸晨的手缓缓地坐了下来,目光柔和而又充满期待地看着他,轻声问道:“晨晨,你能诚实地告诉妈妈吗?你是不是特别希望自己也能拥有像你大伯母那样的妈妈呢?”
听到这话,霍逸晨抬起头来,眼神里闪过一丝疑惑和惊讶,不解地反问道:“妈妈,您怎么突然这样问呀?”
宋菁菁微微一笑,伸手轻轻摸了摸儿子的头发,耐心解释道:“儿子啊,妈妈只是想听听你内心真实的想法而已啦。别担心,不管你说什么,妈妈都绝对不会生气的哟!”
霍逸晨听后,稍稍犹豫了片刻,然后才小心翼翼地开口回答道:“妈妈,其实…我之所以会喜欢大伯母,是因为她做的饭菜实在是太美味可口了。
每次去大伯家吃饭,都有美味可口的饭菜,我觉得好幸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