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时间收购委托合同书 (1更,求订阅、自订)

提笔,在这一页的第一行写道:关于‘时间收购委托合同书’委托方:受托方: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为其收购时间…在平等、资源的基础上,在天地间规则的见证下,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一、受托事项:委托受托方,代委托方向第三者收购‘时间/阳寿’。

二、委托方责任:1.提供受托方收购环境。

2.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

3.保护受托方人身安全。

4.委托方可随时收回受托方能力…

三、受托方责任:1.永生永世不得背叛委托方。

2.需将收购‘时间’如数、按时上交到委托方手中。

3.不得暴露委托方秘密。

4……

5……

陆离不断书写道。

根据脑海中冥冥中所接收到的‘信息’来看,这份‘委托’合同是在天地规则的见证下的。

签订了合约的人,将会接受陆离的委托。

他会暂时的拥有陆离的部分能力,即向第三者收购‘剩余寿命’的能力。

但不具有‘时间加速’和‘时间减速’的能力。

此外,委托后,陆离能随时终止合约收回能力,且并不影响陆离对‘能力’的使用。

有了这份‘委托合同书’,将真正的将陆离从‘收购时间’的工作中解放出来。

接下来,就是寻找适合的受托人了。

三个受托人,陆离准备将其中两个人投放在非洲区域。

全部留在天朝,按照最低三十万的价格,从经济方面会造成压力…

而到了非洲,陆离依然不会刻意剥削,仍按照他们的那里的物价,以国内‘三十万人民币’的最低标准去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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