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鄙人不才,人送外号冷血开膛手

医疗黑科技 顾屈 1229 字 3个月前

“哦,没事,我这个人比较喜欢做实验,比较享受做生物实验的这种状态,有的时候确实有些吓人,你们不是第一批这么认为的,我习惯了。”

王嘉头也不回的继续换上另一只小白鼠抽骨髓,根本不在意大家投向她的怪异眼神。

这种经历在大学的时候她就已经习惯了。

还记得第一次在学校里上动物生理解剖课的时候。

别的同学都在抗拒解剖小白兔,哀嚎不停的在做着心理建设,她一点都不带犹豫,就手起刀落的划开了试验兔的腹部,将大小肠和各种心肝脾肺肾掏了出来,当时那些同学惊恐的表情,以及高分贝的尖叫声,还有教授那难以言喻的表情,至今她都还记得。

至此之后,她就在中山大学的生物医学系留下了一个非常“酷炫”的外号。

“冷血开膛手!”

后来她因为优秀的成绩和实验能力,不到两年就超前修完了所有的大学课程,申请了本校教授的直博,拍拍手离开了中山大学的大学部。

但是,时至今日,她冷血开膛手的名号依旧还在中山大学传播,每一届生物医学系的新生,都会从讲师口中知道她的大名

不仅如此,她读博的同门师兄弟们,也都对她这一上手进行生物实验,就十分兴奋和享受的行为叹为观止,不止一次感叹过,以及当做一个八卦四处传播。

被人讨论的多了,久而久之的,王嘉也就习惯了。

就在大家异样眼神的围观之下,王嘉在抽了十六只小白鼠的骨髓液之后,才满意的放下了穿刺针,拍拍手说道:“好了,这么多应该够了。”

陈长安走上前瞅了几眼,王嘉一共差不多抽了二三十毫升的骨髓液,从里头估计能提取出一大堆造血干细胞了,足够目前的试验所需。

“行,这些足够了,刚好十六管,你们就分成十六组,尽快把骨髓液里的造血干细胞都提取出来,然后放到培养基里培养,可别给弄死了。”

细胞离体,如果是在正常情况下,哪怕是癌细胞,也就只能存活数小时乃至数十小时,细胞里的蛋白质就会变质,然后细胞就死亡了。

但是如果是在实验室的环境中,给细胞最好的生存条件,像干细胞这种具有自我分裂功能的细胞,一般能存活三五个月左右,具体得看细胞的复制分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