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昨日见天不对,少爷叫我去镇上买了几斤羊肉、猪肉,今天正好涮着吃。”
李大海常年打猎剥皮,刀工很是不错,猪肉和羊肉被他片成薄薄的一片,放进锅里一涮就熟了,再蘸上卫乐特意配出来的酱,味道那叫一个好。
“哈哈,瞧见天色不对,当然要有所准备。”
卫乐是个喜欢存食的人,前世有一年到处吵着世界末日,他就往家里搬了一年吃的食物和水,想想那时还真是天真啊,不过他平时也会存上一、两个月的粮食,到是很符合他的习惯。再说了,这些粮食就算一时吃不完也不会坏,总好过没吃的饿肚子。
现代人有几个饿过肚子啊,卫乐才不想尝试那种感觉。
第10章
其实古代人比他还能存粮,一般农户都会存上一年的粮食,就怕来年天公不作美,又旱又涝没饭吃。
所以卫乐才决定挖地道,在山里存粮。反正他二十亩田地都种上了粮食,他只需要卖一半存一半,等第二年再把存粮卖出去,换成新粮。
总之,他存的粮食要足够三、四个有吃上两、三年的。要不是怕存太多容易坏,卫乐绝对会存上五、六年的粮食。
每当这时,他就羡慕小说里的主角,有空间啊!哪怕是个只能存储东西的空间也好啊,随身带着粮食,不管去哪里都不怕饿死,而且也不怕粮食发霉变坏。
哎,算了。个人有个人的命,其实他的命已经很好了,原主留下来的财富就足以让他过上一个富足的古代生活。
贪心不好,贪心不好。再次在心里提醒自己,反省三遍后,卫乐才继续涮火锅。吃到最后,卫乐还舀了汤来喝,火锅汤味道也很不错,反正用的是公筷,喝汤也没什么。
前面就说了,卫乐有点小洁癖,所以吃饭平时夹菜他和李大海用的都是公筷,李大海一开始还有些不习惯,但是看自家少爷那一身贵气再加上优雅的动作,到是觉得这才是大户人家的规矩,慢慢也就习惯了。
而且村子里也曾有流言,说少爷是贵族子弟出身,虽不知真假,但在李大海看来,能养出少爷这般满身气派的人家,绝对不是他们这些小民们可仰望的,所以在心里他是相信这则流言的。
“没想到这汤这么好喝。”
李大海知道,这汤好喝是因为少爷舍得下料,不管是大骨汤,里面还有羊肉、猪肉等,有油水的汤,味道肯定不会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