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招聘刘义雄的叫康普森,另一个叫汤森格尼,都是职业的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那种人。
汤森格尼恨恨地说,“这只猴子倒是很警觉,竟然一连十几天可以呆在家里不出门。如果不是处在较为繁华的地带、周围没有遮挡物、到处都是摄像头,我早就进去把他咔嚓了。”
康普森很认同这种观点,“没有掩护地点。即使赚了这五十万美刀,今后也会浪迹天涯,不划算。史特,没想到他这么警觉,好不容易找着他,却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能不浪迹天涯,自然不会采用两败俱伤的手段。
他们接到一个暗杀一个华人的任务,经过了解,知道那个华人手无缚鸡之力,只是一个普通人,觉得这五十万美刀会很好赚。这么简单的任务,那个雇主很傻。
他们却是不知道,这个任务到他们手里已经是第三轮,真正的雇主可是花了百万的悬赏,并且已经付了五十万。要是知道这一点,他们会更加看不起。
接到任务后,他们两个分工很明确,康普森负责确实目标,汤森格尼负责找机会下手。
没想到在汤森格尼那里出了破绽,导致目标不出现;而目标所在位置,竟然很不适合突击行动,所以只能每天出现一次,把目标定在家里,直到他崩溃再下手。已经到手的十万美刀定金,还是能花很长一段时间的。
随后他略有所思地说,“要不,我等会去拜访他一下。毕竟我是公司老板,特意为了招聘他而去的。他不愿意常驻华夏,我就不勉强他,只要他打电话联系就行。”
汤森格尼捶了他一拳,“如果他要去你的公司呢,你想往哪走?”
康普森耸耸肩,“不是有你吗?只要把枪口稍微露出窗外瞄准他,‘砰’一下就完事了。”
汤森格尼摸摸下巴,“这个办法确实不错。希望你能成功,把那受惊的小白兔引出来。”
说完,从床下拖出一个小箱子……
就在距离他们不远处的一家宾馆内,四个个子较小的白人也正在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