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买断《人民的名义》台网分销权

开玩笑呢,二十六七岁的最高检反贪总局侦查处长和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那也别先查人家了,先好好查查你自己吧!

既然演不了主角,其他的角色也没多大意思,以袁华的年纪来说,稍微能演的角色也就只有那个水军头目黄毛郑胜利。

但黄毛是一个极其不讨喜的角色,上线以后引发巨大争议,也是一个没法去掉的肋点,网友一致认为无端加戏只想快进,堪称本剧最大的败笔。

好家伙,演个这样的角色,到时候上线之后成为吐槽的靶子,袁华除非是脑子进了水

那其他的角色就更不用说了,戏份基本上少的可怜也缺乏存在感,参与不参与,其实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经过综合考虑,袁华最终没有参与这部剧的拍摄,而仅仅是作为投资人参与其中。

本剧总投资12亿,袁华个人出资6000万,拿到了二分之一的投资额,为全剧第一大投资商。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袁华随后又和剧组签订了包销合同。分别以2亿和15亿拿下了五年的电视家分销权和网络独播分销权。

其实前世因为在开播之前,反腐剧不太被看好,所以说人民的名义剧组也是早早就把台播权和网播权全一口价卖了。

芒果台22亿买断了五年台播分销权,以2亿买断了五年网播分销权。

特别标记一下,这个是完全买断了分销权,不像之前诛仙的那种只是卖了首轮,第二轮,第三轮还可以继续卖钱,网络版权也可以继续卖虽然大概率没人买

这个就完全是一锤子买卖,卖出去之后,五年之内的任何交易,就和剧组没有任何关系了!

芒果卫视可以二轮或者三轮继续卖给别家电视台,也可以充当二手贩子,再转手卖给其他的网络平台,只要有人愿意出钱,但这些收益统统都跟原剧组没有任何关系了

袁华这个为什么比前世的价格要低一些,因为他签订包销合同的时机不同。

前世芒果台和,都是电视剧拍完了之后看了成品才出价的,但现在袁华是在刚立项开拍的时候就直接签了包销合同

后者明显风险要大的多,当然价格也会便宜一些

这部剧本来制作成本也就只有12亿,等于说才刚开机,台网直接35亿入账。

剧组不仅立刻回本,还净收益两个多亿,对方当然没有理由不同意

虽然是一口价买断,但毕竟反腐剧本来就不被看好,将来能不能成功上映,还得打个大大的问号能够大赚一笔就已经很好了,还要什么自行车?

当然,对袁华来说,虽然说花了35亿,但因为他本身就是最大投资人,35亿减去成本12亿还剩22亿,其中1亿折腾一圈又回到他的口袋,等于说他也只出了两亿多

要知道这部剧可是17年的剧王,到时候好好运作一番,版权收入随随便便都能十亿起步的

所以说这笔投资,必将成为袁华传奇生涯又一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