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夜幕降临。
钟蔚从外边回来,无意中发现木格央举起弓,轻轻松松一射,箭疾驰而去,正中百步外的一片红枫叶。钟蔚不动声色过去,问练得怎么样,木格央立刻苦起脸来,说还是不得法,一边拉开弓,箭无力地落在前方:“钟蔚,我的手指姿势对吧?快来纠正一下?”
钟蔚上前,狠狠一掰他的指头,木格央一声惨叫,惨绝人寰。
……
除了教大家打铁,钟蔚也采草药,某一世他是郎中,学了一身好医术。要是生在稍微好点儿的年代,作为国君的侄子,他怎么也封王爷了。也就这荒蛮时代,身份不顶用,所以说,这种年代的国君也没什么好争的。木久识相的话,赶紧让了算了,省得折腾。
正想着,嗷呜的几声响。
钟蔚四处看去,在不远处有两头狼,垂着黑色的尾巴,眼睛发绿,却撒开腿往另一个方向跑去。他好奇了,抽出背后被削尖的长棍,跟了过去。
越过缓坡,看见一个人狼狈地跑着。
这家伙迟早得叫狼吃了,钟蔚赶紧跑过去挥着长棍驱赶狼。他的体能被调到了最好,格斗技术又娴熟,加上有长棍做武器,打得那叫一个虎虎生风。那两头狼不甘示弱,朝着钟蔚围攻起来。钟蔚正要下狠心时,就听见一声嘹亮的声音:“钟蔚,快离远!”
木格央来了。
果然是捕猎高手,没两下,木格央挥起大刀没两下把狼打死了,只把那瘸了的人吓得跌倒在地,跟见鬼了一样。九萨族崇拜狼,但他们也吃狼肉用狼皮,解释就是,这是狼神的恩赐——所以,只要为自己辩护,怎么都有理。
“多亏我一直跟着,你怎么来这么偏的地方?”木格央不满地说。
“有些草药只在这里长。”钟蔚辩解。
“明天起,一定要跟我在一起!以后每一天都得我同意了才能走!”木格央义不容辞。
被狼追赶的可怜人爬起来,扑了一身土,鼻青脸肿,看不出本来的面目,只看出身材挺高大的。他哆嗦着嘴皮谢谢两人的救命之恩。一听救他的是木格央,这人兴奋得不像话——要知道,在新收的几个小部落,木格央的名声比国君都大。
这人叫岩奴,九萨底下一个偏远部落的族民,打猎迷了路,越迷越远,先被野猪追后被野狼赶,没想到因祸得福遇上了救命的人。
木格央将岩奴带回部落。
钟蔚给岩奴敷了几天自制的草药,岩奴满怀感激:“这是什么药,这么快伤口就好了。要是早遇上你,我的这个伤也就不会这么严重了。”他撩起了葛布裳,露出胸膛的两道长疤痕。
“再早你也遇不上我。”
岩奴一身脏兮兮的,也不知道洗洗。有一次靠过来,一股馊味,钟蔚捏了捏鼻子,扔过去一件葛布裳,让他下河清洗干净再回来,岩奴尴尬地抓着布裳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