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眸,看向小孩儿白皙的手背,暗哑磁性的声音,十分蛊惑人心,“乖宝,你可以试着亲亲它。”

林沅像是被魇住了,真的直起上半身,凑过去亲了亲那凸起的喉结。

薄被顺着他的脊背滑落,露出身上穿着的白衬衫。

炎霆一眼就认出了那是自己的衣服,眼前的画面,比什么都没穿还要令人把控不住。

漆黑的深眸里染上猩红,结实的手臂圈上那柔韧的腰,却还没来得及收拢,就被扯开了。

林沅从炎霆怀里钻出来,曲腿坐在旁边,蜷了蜷脚趾,从衣服里掏出一张纸。

两秒后,又摸出一支笔。

他只穿了一件衬衫,垂到大腿,遮盖住所有风光。

纤细的脚踝上,绑着一根黑色的绳子,绳子上还挂着个小铃铛,随着他的动作,叮叮当当的响。

黑色的绳子,金色的铃铛,将他的皮肤衬托得更加白嫩了,像一块儿香软的豆腐,看的人很想咬上一口。

而纸和笔刚才都是被林沅贴身放置的,拿出来的一瞬,炎霆觉得上面似乎还残留着小孩儿的体温,甚至有点儿羡慕那支笔。

他都还没触碰到,就被别的玩意儿捷足先登。

爱吃醋的老男人,心里很不爽。

林沅将纸笔推到他面前,咧嘴一笑,露出右侧脸颊上的小酒窝,“你把这个签了。”

拿起笔的瞬间,炎霆蹭了下光滑的笔帽,心想肯定没小孩儿的皮肤滑。

“这是什么?”他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