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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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卓青和万煦忙碌的时候,一审判决终于结束。

那个司机,和教唆犯罪的卓青的同父异母的弟弟,都被判故意杀人罪,因为故意杀人未遂,所以减轻处罚,两人皆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未遂,在量刑的时候会减轻处罚。但因为这件事在网络传播很广,影响力特别巨大,所以在减轻的时候又加重,因此取了“十年”这个中间值。

无论舆论怎么说,卓青认为这个量刑还行,没有意见。

司机似乎也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没有上诉。不过他弟弟上诉了,还到处喊冤。

有些不知道是吃人血馒头,还是被钱买通的媒体,开始在网络上写爆款文,将卓青母亲一家塑造成无恶不作的“嫡母”家族,甚至还有人将卓青母亲形容成“事实上”“横刀夺爱”的小三,还真带起了一堆或不明真相、或只要流量的营销号的“狂欢”。

卓青看完这些言论之后,幽幽一叹。

网络有好有不好,比如吃人血馒头的人变多这一点就很不好。

卓青算了算自己的小钱钱,刚从郑总那里到手的劳务费挺多,他也找了网络推手,进行反攻。

除此之外,他还电话接受了一家靠谱媒体的采访,这篇采访被各类官媒转载,可见上面对他的态度。

田永明请来的律师团也开始发力,反正卓青现在有钱,这些律师团就向那些媒体统统发了律师函,并且表示不接受调解,不接受道歉,必须要让这些媒体付出法律的代价。

这种不计金钱成本不计时间成本的做法,让网络更加热闹。

之后,田永明又放出一个重磅炸|弹——卓青低价卖出股份和所居住江景房的凭证。

他告诉所有人,卓青什么都不要了,这些钱全部已经给了代理人,成为律师团的活动经费。他只想让该付出代价的人付出代价。之后几年、十几年,只要卓青没死,任何诽谤他家人的媒体,他都会继续告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