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联系了所有的朋友,那些在你发达时热情的朋友这时候却有各种理由推辞,你走投无路,只能抱着试试的心态联系了许久未见的发小。
出乎意料的是,自从读大学后就没再联系过的发小在二十年后,仍然欢迎你的到来,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你搬进了发小菲克斯位于紫藤街的家暂住。
指针走过的声音滴滴答答,困倦袭来,董征无法控制地闭上眼睛,在剧情过场中陷入了梦境。
你想到过去的辉煌和现在的落魄,人情冷暖,世事无常,心中百感交集,第一夜,就这样安然无恙地过去了。
董征再次醒来时,天已经彻底亮了,床对面的墙上挂着老式钟表,指针指在六点四十五的位置。
董征掀开被子坐起来,从房间格局,窗户的样式,床头柜上的台灯,还有墙上的一切装饰来看,他推测这个盒子的背景大概在上世纪90年代的西方国家。
房门紧闭着,门后挂着挂历,董征下床,在床尾找到了前一天晚上这位拜耳先生扔的到处都是的衣服,他拾起来穿上,一边整理衣领,一边走到门后,去看日历。
1994年10月12日那天用红笔圈起来,写了个ee。
董征猜测这大概是他刚住进来的那一天,那么今天就是1994年10月13日了。
他从小袋子里掏出一支红色水笔,将12日那天划掉。
将房间搜索一通,董征只发现了约翰留在兜里的手机,手机里有不少和一个固定号码的通话记录和短信,董征根据里面说到的信息,推测这就是房子的主人、约翰的发小菲克斯先生的号码了。
似乎就没有其他线索了,董征拉开窗帘朝外望,一排排精致的别墅立在清晨的天空下,花园中的植物郁郁葱葱。董征伸出手摸了下窗台外面,墙壁还有些潮湿,想来不久之前有下过雨。
董征打开房门,立刻嗅到了一股扑鼻的香气,他顺着味道走到厨房,身材中等的男人正在做饭,见董征出来,他热络地招呼道“醒了,我刚做了肉汤,一会儿一起吃点吧。”
菲克斯身高将近一米八,四十多岁的模样,已经有了要发福的迹象,脸上带着和善的笑容,董征应了声,也不知道约翰和菲克斯的相处模式是怎样但他立刻意识到,这两个人已经二十年没有见过面了,就算曾经关系再好,现在生疏一些也正常。
菲克斯端上来了一盆肉汤,一盘烤好的土司和两个碗,道“我平常习惯这样吃,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挺好的挺好的。”董征赶忙拦住想要给他盛汤的菲克斯,道,“我自己来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