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公爵,我睡得太死了,不知道您来了。”毓青穿好衣服后,也不敢松懈,他不知道申珏为什么要在白天来他的房间。他有时候睡不着,会在白日里在庄园里走一走,可申珏从没有在白日里出现过,贵族们都十分厌恶日光。
“没关系。”申珏淡声道,“你过来。”
毓青的房间不大,从床走到沙发不过两三步的路。毓青站在申珏一步远的地方,就不敢动了,他有些怕对方是因为吸血的事情来教训他。
“站那么远干嘛?再近一点。”申珏又道。
毓青低头看着自己的拖鞋,他的拖鞋前面开了一个口子,不知道公爵有没有注意到,他希望对方不要注意到。毓青虽然身为奴仆,但他还年轻,有着青少年固有的自尊心,这种自尊心总会在不必要的时候出现。
也许换一个奴仆站在申珏面前,那人说不定会故意把自己最破烂的东西摆在申珏的面前,暗示主人给自己买新的,可现在的毓青做不到。
他往前面稍微挪了挪。
“继续。”
又挪了挪。
“继续。”
毓青觉得自己那破烂的拖鞋都要碰到对方那双华丽且毛绒绒的拖鞋了。听说公爵的拖鞋上的毛是上好的猫头鹰绒毛,每一根都是人工黏上去的。也许这双鞋都要花他几年的工钱。
毓青作为奴仆,工钱比向文这种雇佣仆人要低得多。他都攒了这么多年的钱,也不过只攒满了一个罐子。如果他离开这里,那些攒下来的钱根本撑不了几日。
“看我。”申珏又道。
毓青只能听话地把快贴在胸口的下巴往上抬了抬,而下一瞬,他的手臂突然被重重扯了一下,身体更是不自觉地往前面倾过去。
等毓青意识到自己落入一个带着点冷香的怀抱时,立刻就想站起来,可是对方冰冷的手指已经摸上了他的脖子,“我饿了。”
对方的声音明明很平静,甚至里面带着一丝淡漠,可是他却好像失去了所有的力气,只能无力地瘫软在对方的怀里,“不,公爵大人,我的血不好喝,我现在就去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