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盛京的净街鼓已经敲罢,灯火渐熄灭,喧嚣了一天的市集也陷入沉寂,只有明月高挂在天上,照耀着恢宏的皇城。()
承明殿内灯火未熄,宫女太监立在屋檐的长廊下屏气凝神,自皇上登基以来,已经有许多年不曾见他发过这样大的火,那些御史言官虽无缚鸡之力,嘴皮子却一个赛一个的狠,皇上气的一天都水米未进了。
御案上静静摆放着一张策论,在明亮的烛光下,那字便愈发歪歪扭扭起来,皇帝盯着这张纸足有半个时辰了,翻来覆去的看,翻来覆去的读,最后语调平平听不出起伏的问道:“这是沈妙平写的么?”
刘公公臂弯里搭着拂尘,闻言躬身道:“回陛下,奴才亲眼看着他写的,只是探花郎不慎伤了手,是以这字迹便有些潦草。”
沈妙平虽有原身的记忆,但字迹一时片刻也练不出来,用裁纸刀故意在掌心喇了道伤口,届时也好开脱些。
皇上闻言点了点头,目光再一次回到那张纸上,潦草的字迹和太过白话的言论都不是重点,真正令他来回品读的唯有三句话而已。
“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君为舟,民为水,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得民心者得天下……”
皇上在龙椅中枯坐了许久,忽然轻笑出声,半真半假的玩笑道:“这沈妙平倒是个面面俱到的人物,字字精辟,难得他小小年纪有这样的见解,当初他若将这几句话放入殿试卷中,朕说不定会给他一个状元当当……也罢,算他过了。”
语罢将那三句话工工整整的誊抄了一遍,然后吩咐刘公公装裱了挂在自己床头,倒让后者暗自心惊不已。
皇帝自古就不是个容易差事,尤其最近正值多事之秋,命人将沈妙平的策论收下去,皇上批阅奏折的时候发现又出了一桩糟心事。
长宁长公主唯一的宝贝儿子几日前当街纵马,踩踏菜摊还伤了人,被巡城御史逮了个正着,不知罪不说,还用马鞭将巡城御史抽掉了一嘴牙,人家现在上折子哭着喊着要辞官还乡。
三十多岁还什么乡。
毕竟是天子脚下,盛京这块地方,一块砖头砸下来,十个人有六个人都是皇亲国戚,巡城御史就相当于后世的居委会大妈,街上有人扔垃圾要管,有人调戏民女要管,出了小偷扒手也要管,他们做了所有居委会大妈都会做的事,却没有居委会大妈的威风凛凛。
本月已经换了两个巡城御史,算上刚才的是第三个,这位置太得罪人了,管吧,惹不起那群王子皇孙,不管吧,就是玩忽职守。
皇上心想牙都抽没了,连个囫囵字都说不清楚也是可怜,日后怕是进食都困难,发发善心大笔一挥准了,赐了金银下去权当慰问。
至于长宁长公主,她早些年嫁给了镇北侯,统共就得了这么一个儿子,那年出征大月氏,镇北侯又战死沙场,她就更是对独子爱的如珠似宝,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孤儿寡母的也不容易,何必跟寡妇较劲,免得到时候又跑去太后跟前哭,皇上想了想,没有罚的太严重,禁足三月罚俸半年,将此事轻轻揭过。
旧御史告老还乡,那么空缺的位置让哪个倒霉蛋来顶上呢……
皇上“嘶”了一声,沉思片刻,搁下了手中的朱笔对刘公公道:“朕记得,巡城御史是六品官吧?”
刘公公笑眯了眼:“回皇上,是的。”
皇上心中忽然有了好人选:“唔……不如让沈妙平顶上吧,观他一番对论,想必是个不畏权贵,爱民如子的,虽然照规矩探花郎新封要从七品官做起,不过谢家二郎为大晋立下赫赫战功,宽宥些也无不可。”
沈妙平升任这个位置虽逾矩了些,但也算说的过去,更重要的是他背后有昌国公府,那些逗猫走狗的纨绔子弟看在谢玉之那个活阎王的面上也不敢翻起天来。
皇上越想越觉得再没有比他更适合的人了,当即便拟好了旨意,刘公公也跟着连声拍马屁:“圣上英明。”
翌日清晨是难得的艳阳天,再过不久气候就会冷下来,沈妙平昨日吩咐忍冬去打磨的水晶石已经磨好了,因为形状简单,倒是不费什么功夫,两端简简单单各穿了一缕蓝色的福字结缨穗,衬着透明的水晶倒也好看。
忍冬不禁问道:“姑爷,这磨得可还合您的心意?”
沈妙平正躺在院子里晒太阳,闻言仔仔细细端详了一番,然后从地上捻了一撮土在掌心里,将那水晶凑上去照了照,发现连里面的一只小蚂蚁都能看清,不由得满意的点了点头:“磨的好,我回头和二爷说,叫他赏你们。”